人民网:北京五环路 我的出口在哪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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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10:45 人民网 | |||||||||
作者:王比学 北京的五环路从2004年1月1日起停止车辆通行收费,但走的车还是不多。为什么?因为不方便,进出口少,车辆很难上得去,上去后又很难下来。 我以前对此没有体会。这两天在北京会议中心开会,则深深感到了在五环路上行驶
修五环路,本来是为了缓解北京交通的拥堵,可不仅没有解决拥堵的问题,反而给五环沿线的百姓和单位添了“心堵”——出行更不方便。修高速路,本是为民谋利的好事,但为什么不仅没有给百姓带来利益,反而带来了不满呢? 究其原因,还是缘于政府有关部门缺乏科学的规划。修建五环路的本意是建成收费性的高速路,以费还贷,以费养贷,一方面可解决建设资金紧缺问题,另一方面又可缓解北京的交通拥堵问题。可见,建设部门的初衷是好的。可实际建成后的情况与本意大相径庭。因为进出口少,车辆进出口十分不便,加上还要收费,许多车辆都不愿上五环路,不仅使投资方以费还贷、以费养贷的如意打算落空,还造成其它路段更加拥堵。无奈之下,有关部门只得取消收费,以提高通行能力。可是由于原先的规划就缺乏科学性,五环路的利用价值也大打折扣。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也在加速进行。在城市建设中,如何做到科学规划,最关键的恐怕还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而要做到以人为本,就得尊重民意。 城市建设投入资金巨大,动辄就是上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投资。而这些钱是纳税人的钱,这些钱花得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真正符合纳税人的利益,政府部门应抱认真负责的态度。城市建设还是百年大计,涉及到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甚至涉及到子孙后代的利益。他们当然有权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发表意见。 让百姓参与规划,既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又尊重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权,有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因此,城市建设中每一项重大决策都有必要引入听证制度,听证会建议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主持。 杭州市规划局曾发文规定,对于一些虽符合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但群众可能有异议的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需要通过报纸广告或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建前公示,充分听取百姓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否则不予批建。这项规定从制度和法规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值得借鉴。 根据北京市的规划,今年全市将建成高速公路630公里,这些路与北京的百姓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再不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谁又能保证不会重蹈五环路的覆辙?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