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黑市”不可小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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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1:11 北京晨报 | ||||||||
原本明码标价的医疗检查,可你只要偷偷塞钱给医生,同样的诊断,只需花费不到原价一半的费用。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三级甲等医院黑龙江省医院。这样的医院“黑市”小看不得。 患者到医院看病,是一种特殊的消费行为,其特殊性不仅体现在它事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而且在于其消费知情权是不完全的,其中一部分掌握在医生手里,患者往往无法自己决定是否消费、如何消费。这种特殊性,对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提出了特殊要求。医德和医疗卫生管理上的一点缺失,都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健康。
医院“黑市”现象的直接危害在于,人命关天的消费行为失去了契约的保障,如果出现误诊和医疗纠纷,患者连张收据都没有,失去了最后的保护。另外,我国目前的大多数医院还是事业单位,医生执业使用的是国有资产,是一种职务行为。在这样的医院里,医生搞“黑市”交易,无异于贪污。 近年来,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歪风邪气,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新闻媒体也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揭露抨击,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除了打击力度不够外,还有医院管理者的认识不清问题。面对舆论的频频抨击,不少医院管理者还心存委屈,认为是一些人有意在把医院妖魔化,不仅内部整改敷衍了事,对外来的监督检查、治理整顿也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黑龙江省医院的“黑市”现象告诉我们,贪欲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道德防线就会不断地遭受冲击;治理医疗腐败,受益的不光是消费者,也包括医院本身。 医疗卫生行业已成为群众意见最多的行业之一。扭转这种局面,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谋求治本之策,但从已经揭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来看,当前急需解决的是执行力问题。我国也有医师协会,能不能像一些国家那样,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的医生,查出一个就终身禁业?协会不能成为“二政府”,要想有地位,就得真正在行业自律中发挥作用。据新华社 相关专题:北京晨报聚焦栏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