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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出台规定个税超额居民禁购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01:15 新京报

北京拟出台规定个税超额居民禁购经济适用房
  在北京的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开着高级轿车进出的住户不在少数。本报记者徐春柳摄

  本报讯 “有的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过大、很多购房者不符合资格。”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安建军建议,进一步提高经济适用房户型的合理性,并加强对购房者资格的审核和监督。

  “由于旧城改造及危改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北京近郊、远郊区新建了许多经济适用房,很多市民倾其一生的积蓄买了经济实用房,但一些经济适用房仍存在不少问题”,安建军委员介绍,很多市民反映经济适用房的户型过大、
一些购买者不符合资格、存在倒号等现象,经济适用房的质量和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

  安建军说,一些经济适用房质量堪忧,楼间距过小,底层居民采光受到影响。他还在提交的提案中指出,政府必须进一步严格执行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商的资格审查制度,并对“经济适用房”质量不过关的承建商,实行事后追究制度。他认为,还应该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机构和专家组成的“经济适用房”专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听取业主意见,并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包括规划设计、建筑装修、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在内的专门检查。

  “经济适用房是老百姓的房,如果出现问题,会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因此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使老百姓能真正住上既安全又舒适的房子”。

  部门说法

  购房者收入难以确认

  建委表示,将加大对高收入人群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处罚力度

  经济适用房是为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采取的一项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针对购房者资格审核的问题,市建委副主任孙乾在“两会”上向记者介绍,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必须是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居民,且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内,前者容易核查,而收入则很难确认。

  去年5人被取消购房资格

  孙乾介绍,建委还是采取了一些措施尽量对购买经济适用房人员资格严格把关。

  一方面,购房者必须出示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盖章才可以生效;另一方面,开始在网上、媒体上公示购房者姓名,让全社会来监督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在10天的公示期内,如果有老百姓反映情况都会进行进一步调查。“去年有10例反映,5人经审查查实后,被取消了购买资格”。

  市建委负责人还透露,为了防止高收入人群购买经济适用房,使这种福利真正为困难人群享受,建委正在与税务部门进行研究,准备今后对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进行税务监控,个人所得税超过一定数额的将禁止购买经济适用房。

  无个人信用体系影响政策实施

  市建委副主任孙乾介绍,目前,建委正就税务监控问题与税务部门进行研究,但因为国内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该政策实施起来难度很大。

  此外,建委表示将加大对高收入人群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处罚力度,加大其违法成本。

  主力户型控制在80平方米

  单套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比例明显下降

  按照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都是低收入者,但很多经济适用房项目都建成了1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虽然每建筑平方米的单价控制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但总价却仍居高不下,让低收入人承担不起。对此,市建委开发处处长孙新欣表示,新审批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主力户型都必须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将越来越少。

  孙新欣介绍,2003年市政府162号文件提出,此后新批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主力户型,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1998年开始建经济适用房之后,2004年虽然没有新批准项目,但建委注重了政策的衔接,对于所有的在建项目都努力控制大户型。一些原来户型比较大的项目,能做调整的都要求进行调整,单套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比例明显下降,仅占2%左右,而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的明显上升,在2004年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中占到55%.

  除此之外,建委要求大部分普通商品房都要建一定比例面积在三五十平方米的一居室,让低收入的老百姓也可以量力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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