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规范孤儿弃婴户口 孤儿弃婴可落户北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3:16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罗丹) 丰台区王佐乡的8岁女孩茉莉(化名)现在可以耐心等待落户北京了。昨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与北京市民政局就联合出台的《北京市儿童福利机构户口管理办法》(试行)召开了贯彻落实协调会。 “这是北京市首次规范孤儿弃婴的户口管理。”北京市民政局福利处负责人尹政伟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该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以前由于没有政策规范,北京市的孤儿弃婴一直不能取得合法户籍。而在此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全市5000多户家庭中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数千名孤儿弃婴将可以补办户口。同时,所有北京市规范合法的福利机构中的儿童都将可以拥有北京市户口。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孩子将成为合法的北京人,在未来的上学、就业等问题将和北京孩子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 尹政伟昨天还介绍说,“符合规定的孩子可以在当地公安局办理户口,现在已经有家庭开始办理了,但是数字目前还难以统计。”她说,“北京市规范的福利院目前已经开始与民政机构联系,全面为孩子们办理北京市户口。”同时她还指出,办理户口所需的费用与平时正常办理户口所需费用一致。 相关专题:《竞报》出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