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出台六不准 违反者一律就地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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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1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昨日,省高院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法官及工作人员做到“六不准”,违者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六不准”包括:不准相互走访、下级法院到上级法院“拜年”;不准突击花钱,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补贴及实物;不准接受当事人、律师及其案件代理人安排的私人度假、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当事人、律师及其案件代理人、下级法院赠送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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