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儒斌:缩小城乡差距关键在投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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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7:5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田儒斌 田儒斌代表举例说,只有五分之一需要贷款的农民能获得短期贷款,城乡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和主要耐用消费品普及率,相差十年左右—— 本报记者 裴智勇 田儒斌,一位朴实的农家子弟。1965年生,湖南凤凰县人。2003年,当选全国人大
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扩大农村投资和消费,有利于就地就近扩大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遏制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有利于快速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04年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4%,财政支农资金按2000亿元计算,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到8%。农业贷款余额占全社会余额的比重仅为5%左右,只有1/5需要贷款的农民能获得短期贷款。2004年1—11月,农林牧渔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8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1.1%。2004年是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幅最高的一年,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居3.2∶1的历史最高水平。加之农民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是实物折算收入,有一部分还要用于生产性支出,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更大。城乡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和主要耐用消费品普及率,相差10年左右。投资和消费严重不足,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所在。 加大农业投入的同时,很现实的一条,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少取”。然而,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例为0.6∶1,发达国家为3∶1;我国农产品加工深度不到40%,发达国家为80%以上。2004年、2005年两个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尽快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政策,加快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转型的步伐。因此,希望能尽快出台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提高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率。将农产品的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产品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率由13%提高到17%,尽快消除对农产品加工“高征低扣”的歧视性税收政策。二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按照中央的要求,将已在东北地区部分先行试行的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尽快扩大到除烟草以外的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业。三是实行更加优惠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省级、国家级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实行增值税按比例退税、所得税减免等优惠税收政策,在税收政策上重点扶持食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龙头企业。 链接 7亿农民将告别“皇粮国税” 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决定继续或从今年起免征农业税。初步测算表明,全国农民今年将进一步减轻农业税负担200多亿元,大约有7.3亿农民将告别上缴“皇粮国税”的历史。据了解,今年仍继续征收农业税的省份仅有河北、山东、云南、广西、甘肃等5个省区。这5个未免征农业税的省区今年也将再降低农业税税率2个百分点以上,相当一部分市县已宣布免征农业税。 土地出让金收益支持农业 目前大部分省份已明确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提取用于标准农田建设的比例。河南、四川提取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农业生产的比例高达30%。辽宁省专门出台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资金管理办法》,用于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规模可达7.5亿元。湖北省落实土地出让金2.6亿元,用于建设85万亩高产农田。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04日 第六版)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