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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将严禁明星用自己形象做医疗证明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2:48 京华时报
工商总局将严禁明星用自己形象做医疗证明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主管广告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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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将严禁明星用自己形象做医疗证明广告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支持取消医疗广告


工商总局将严禁明星用自己形象做医疗证明广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


工商总局将严禁明星用自己形象做医疗证明广告

原卫生部主管医政工作的副部长朱庆生今年2月刚刚卸任


  医疗药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名人明星助阵医疗广告宣传,这些去年屡屡被媒体诟病的事件同样成为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的热点。多名政协委员对此种行为进行了严厉抨击,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昨天,本报记者就医疗广告问题分别对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卫生部原副部长朱庆生进行了专访。刘凡副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将严禁公众人物用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

  医疗广告应该取消

  记者:您曾多次建议取消医疗广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提议?

  佘靖(卫生部副部长):其实,不仅仅是我个人,很多委员每年都有类似的提案,建议取消医疗广告。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不力,各界民众饱受虚假医疗广告的伤害。去年也发生了不少虚假医疗广告导致患者受骗的事例。由于医疗产品和服务不同于其他产品和服务,消费者通常难以辨别它的真伪,而一旦受骗,轻则贻误病情,重则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我认为取消医疗广告的做法利大于弊。

  记者:作为卫生部官员,您能分析一下虚假医疗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有哪些?

  佘靖:我觉得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利益驱动。经济利益驱使一些医疗机构去夸大产品疗效或进行虚假宣传;二是国家有关部门管理不够深入。目前,我国医疗广告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工商、卫生、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每个环节都有各自职责,如果一个环节履行职责不够,医疗广告的问题就会显现。举例来说,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曾联合下文,禁止乙肝等11种疾病治疗做广告,但一些电视媒体还会发布这样的信息,这就是管理上出了问题;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缺乏界定什么是虚假广告的手段。医疗服务不同于一般的产品,它的疗效可能会因人而异,影响治疗效果的因素也较多。执法部门对虚假广告的取证非常难。

  记者:如果取消了医疗广告,消费者如何获取治疗疾病的信息?

  佘靖:首先,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评价与监督,并向公众公开这些评价信息,也就是说要权威渠道发布权威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去“引导”患者对症求医。同时,要加大基层特别是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通过宣传与教育,让居民建立这样一种观念———有病了先到社区医院去治疗,然后由社区医生针对病情,推荐到不同的大医院就诊。

  去年处罚上万违规广告

  记者:目前出现在公众视线中的药品和保健品的广告几乎可以用铺天盖地和鱼龙混杂这两个成语来形容,这其中的确存在着一些虚假或夸大宣传。药监部门是否接到了不少投诉?

  郑筱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确不少,但更多的违法广告是我们药监部门监测到的。药监部门主要承担着药品、药械广告的审批职责,负责审查药品药械生产企业具不具有合法的身份、产品合不合格、广告词和宣传的内容是否实事求是等内容。据统计,去年我们通报批评的违法药品和药械广告达到了8000余件,移交工商部门处罚的近12000件,其中一年内违反相关规定5次以上的企业就有100多家。今年,我们的工作范围还会扩大,这是因为保健品广告的初审也将纳入我们的审查职责。

  记者:这些违法广告暴露出哪些问题?

  郑筱萸:在近12000件移交工商部门处罚的违法广告里面,有73%没有经过药监部门的初审批准,其余则是在刊登或播出时擅自修改我们批准的广告内容,夸大疗效,甚至虚假宣传。

  记者:如何处理这些违法广告呢?

  郑筱萸:相关规定对此有一个程序。首先,药监部门在监测到这些违法广告后,对于情节较轻的,我们会对其通报批评,要求改正;情节较重的,将会立即移交给工商部门处理,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多次违规屡不改正的,药监部门可撤销其广告批号。除此之外,药监部门每个月会向社会公布一次违法广告名单,通过舆论来提醒消费者。而对于多次发布违法广告的生产企业,我们将对其产品进行重点抽验。

  记者:国家药监局今年会有哪些新措施打击虚假广告?

  郑筱萸:药监局今年计划将通过审批的保健品广告上网公示,公众可以直接登录药监局网站,查询保健品广告词和宣传内容,以辨别广告有没有做虚假宣传,保健品的功效是否被夸大。

  此外,药监局还聘请有专业机构,24小时监测全国各地的电视、广播和报刊杂志上的药品、保健品、药械广告信息。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会采取通报批评或通知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今年出台五条广告禁令

  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去年相继出台了多种措施规范广告市场,您对此的评价是什么?

  刘凡(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想把中国的广告管理好,我比你们谁都着急!虚假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广告,将是我们今年打击的重点。因为最近一段时间,群众对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三方面的广告反应比较强烈。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讲,我们的广告规范、行业自律义不容辞。

  记者:在打击虚假医疗、医药广告方面,国家工商总局今年会推出哪些重要措施?

  刘凡:国家工商总局现正在全国搞“打虚假,树诚信”的专项整治活动。今年将出台对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的5条禁令,即严禁以新闻的形式做广告,严禁公众人物用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严禁保健食品广告里有医疗功能,严禁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严禁医疗广告宣传治百病。

  记者:对广告业的监管会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刘凡:中国广告的监管形式是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群众监督、部门配合。我们今年准备出台四个管理办法:一是广告公司的管理办法;二是广告主申报广告的管理办法;三是广告媒体行业的管理办法;四是关于广告监测的管理办法。

  今年国务院也表态说,要打击商业欺诈。我认为,打击商业欺诈,首要的就是打击虚假广告。我们也在研究,既然是商业欺诈,那么虚假医疗广告也可以按商业欺诈来定罪,可以罚多少、判多少,这也是我们要研究的课题。

  建议修改医疗广告法

  记者:卫生部今年在整顿医疗广告方面会有哪些措施?

  朱庆生(原卫生部副部长):我卸任前在卫生部就是主管医政的。卫生部已经向国务院提出修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甚至逐步取消医疗广告。但具体内容,不方便透露。

  记者: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建议?

  朱庆生:国外一些国家,法律禁止医疗广告在大众媒体上出现,它只能刊登在专业媒体上,只供专业医师参考。这是因为医疗广告不同于其他产品或服务广告,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现在医疗广告的秩序比较混乱,老百姓对医疗方面的知识也比较欠缺。在疾病面前,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往往使患者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被不规范的医疗广告所误导。本报记者 赵勇 王海欣 卢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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