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5年全国两会专题 > 正文

建设节约型社会 浪费问题亟待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6:37 人民网

  李晓群

  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我国存在的问题时指出,“奢侈浪费的问题比较突出”,要“全面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席和总理已经多次提出浪费问题和节约问题,2003年12月,胡锦涛主席在西柏坡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自觉地发扬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作风,弘扬艰苦朴素、勤俭建国的精神,坚决反
对浮躁浮夸、急功近利,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各行各业都要杜绝浪费,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从中可见,要厉行节约,就要反对浪费;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就要解决浪费问题。

  浪费现象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

  浪费问题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是一个普遍存在而又不易解决的难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各种媒体对于种种浪费现象不断地进行揭露和批评,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无可辩驳地表明,我国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如果把浪费比喻为一种病,它已是常见病、多发病,浪费几乎成为我国目前一大社会公害。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1980年1月,邓小平同志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中指出:“最大的问题还是要杜绝各种浪费”。1989年6月,邓小平同志又指出:“各方面的浪费现象蔓延”。2002年11月,江泽民主席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指出,“铺张浪费行为相当严重”。2001年10月,朱总理指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还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奢侈浪费行为相当严重”就是其中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深刻地指出了浪费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提到浪费,人们往往注意经济领域、生产领域、物质方面的浪费,这当然不无道理,但这是片面的。浪费现象从物质到精神,从有形到无形,从宏观到微观,从社会活动到家庭生活,从国内到国外,都广泛存在。浪费现象的普遍性和复杂性,使我们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艰巨性。

  浪费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变化的的原因多种多样,有客观的和主观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主要的和次要的原因。

  客观原因造成的浪费可以是客观世界复杂性造成的浪费,体制和制度弊病下的浪费,历史文化传统中的浪费。主观原因造成的浪费是指道德品质和思想意识问题引起的浪费,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问题引起的浪费,管理能力和科技水平问题导致的浪费。即使是行为者主观原因所造成的浪费,其主观上又有自觉和不自觉、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区别。在我国,许多漫不经心的浪费,造成的损失也是很惊人的。不能以客观的原因代替主观的原因,如体制和制度的弊端是造成许多浪费损失的共同原因,但是,在同样的体制下,做同样的工作,浪费情况大不相同,这里就有行为者特殊性的原因。从内因和外因的角度看,对于一种浪费的行为者,体制和制度是外在原因,个人的思想道德和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是内在原因。对于浪费原因的正确认识,为我们解决浪费问题提供了可能性。

  对浪费的危害要深入分析。

  纵观历史,“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历览前朝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浪费造成的损失有时比较隐蔽,但其破坏力比较大,可以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的重大损失。浪费既会发生在人力、资金和物质方面,也会在知识、信息和管理等诸方面产生。对于浪费的认识偏差,使得浪费的危害就更大了,浪费者麻木不仁,理所当然;旁观者习以为常,漠不关心,有些浪费甚至是“家家习为俗,人人迷不悟”,习惯成自然。因此,有必要对浪费的危害和影响进行全面分析,从而深刻地揭示出从经济、政治各个领域到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浪费现象的严重危害,让浪费真正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浪费是一个社会问题,每一个要求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地区、部门、单位、以至家庭和个人,都无法回避这个问题。或是受其危害影响进展缓慢,或是清除和减少浪费,人尽其力,物尽其用,走在时代的前面。

  有些国家、地区和部门单位非常注意浪费问题的治理,多种学科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浪费现象,其成果实际地运用于管理的法规制度中,从而使管理体制、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舆论等都渗透着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观念和原则,有效地治理和预防着浪费行为。许多国内外的管理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反对和防止浪费工作有很大的难度,实现由浪费到节约的转变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实现节约型社会更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

  解决浪费问题要综合治理。

  既要采取思想观念教育、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必要的手段,还要加强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应用刑法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议我国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浪费法》及配套法规,用法律规范社会行为,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让惩治浪费有法可依,让浪费无立足之地。这将有助于逐步建立起我国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迈向节约型社会。国家制定反浪费法规,将为各省市治理浪费问题奠定基础,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指导。从全国看,制定国家反浪费法规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应尽早做准备,有条件的省市也可先行一步探索。

  国家兴衰浪费有责,治理浪费人人有责。

  浪费问题是对领导者、管理者的挑战:在实践方面,触目惊心的浪费问题亟待解决,形形色色的中国浪费病亟待治理,社会迫切需要反浪费专门人才。浪费问题是对理论工作者的挑战:许多学科和理论涉及了浪费问题,但是,还缺少对浪费问题的综合的、系统的、深入的、专门的分析和研究,缺少专著、专业学科、专门研究机构和专门人员,浪费研究和节约研究有待深入。浪费问题是对全国人民的挑战:增强全民节约意识,让节约意识渗透于日常生活之中,变“我要浪费”为“我要节约”,变“让我节约”为“我要节约”,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责无旁贷。

  挑战也是机遇,挑战与机遇并存。

  实现管理进步,减少和预防浪费,厉行节约,逐步建立节约型社会,这是一项有巨大潜力的大有作为的而又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工作。由于浪费问题和节约问题的普遍性、严重性、复杂性、持久性,此项工作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和前景,可以产生较大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入世贸组织后,面对世界激烈的经济竞争,面对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从理论上研究并在实践中解决浪费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浪费与节约”问题的综合研究,对“浪费病”进行会诊:对浪费现象加以系统分析;对浪费产生、存在和发展变化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对浪费危害做出深刻分析;重新深刻认识节约问题;研究制定反浪费法规,综合治理浪费问题,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

  “全面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必将加速我国现代化的进程,促进中华民族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从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是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仅供学术交流,文中包含的立场、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所持,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