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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即将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2:30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工作报告中披露,《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即将实施,其中有诸多改革新举措。

  人民陪审员“五一”上岗:与法官同权

  作为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对以往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陪”的状况深
感无奈:由于对其职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很多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的角色成了“摆设”。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法定职责: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

  新制度的实施,使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力更具保障: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最重要的是体现民主与监督,可以促进司法公正。”韩德云代表说。据悉,具有“全新意义”的人民陪审员,将于5月1日统一上岗。

  改革审判委员会:从“会场”回归“法庭”本位

  一个案件的审理,不都是法官开完庭即下判,一些重要疑难案件要上交到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来决定案件判决。

  一位来自法院系统的代表深有体会:“用开会的形式讨论案件,而且议决结果往往神秘化,审判委员会委员不署名,不提供裁判理由,也不写判决。”

  全国人大代表徐显明认为,这是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相互交叉,边界模糊不清。“审判委员会是公权力机关,法官也是行使公权力,法官行使审判权与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发生冲突,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可能受到侵犯。所以有必要厘清二者界线。”

  据了解,针对这些机制性弊端,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审委会改革的具体方案:褪除行政化色彩,组织形式司法化,其成员由资深法官组成;杜绝听汇报、开小会,要求必须依法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回归法庭本位;裁判过程阳光、透明,公开参与作出决定人员名单、裁判结论和裁判理由。

  法学专家评价称,这些改革举措,将使审委会真正成为一个审判组织,使案件得到更加公正的审判。

  再审制度改革:走出“马拉松官司”怪圈

  一起简单的离婚财产纠纷,经历了3级法院、9年审理、16次裁判,仍未了结。

  梅冬委员说,在一些法院门前,常能看到一拨拨儿上访户拿着陈年发黄的诉状、材料,一次次要求再审。“马拉松官司”、“翻烧饼”判决太多,导致涉诉上访增加。

  对此,法律界专家直指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种种弊端:法院、检察院可依职权启动再审,而当事人通过申诉却难以提起;启动再审的理由宽泛、模糊,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太大;申请再审的次数无限、时间无限,导致诉讼秩序混乱、效率低下。

  再审制度的改革,无疑成为2005年司法改革的重头戏。改革的目标是,实行新的再审立案标准,将无限申诉变为有限申诉,将无限再审变为有限再审。 (记者 崔丽)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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