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代表建议要规范核电站建设项目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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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13:3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新安晚报3月13日讯 昨天晚上,听说安徽准备建设核电站项目,全国人大代表汪春兰谨慎地表示:像这样重大项目的上马,在进行专家论证时一定要严格规范,不能变成“领导论证”,而且应该广泛听取民意。 专家选拔随意性大,有的根本就不是专家也被冠以专家名称,是目前项目论证程序中经常出现的弊病之一。汪春兰代表说,安徽某市邀请一批官员论证一个投资1亿多元的现代
由于论证过程中受到少数领导者的干扰,有时候,一些专家论证变成了“走过场”。在领导意志干扰下,“专家论证”可能会变成决策者装点门面的幌子,变成迎合领导意志、在领导意志之下走过场的论坛、表演,所谓的“专家意见”其实就是个别领导的意见。汪春兰代表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多数项目论证,都是由政府内部的研究机构来承担,为了迎合决策者意志,常常报喜不报忧,不管事实上可行不可行,反映在报告里的都是“可行”、“基本可行”,即使有“不可行”的意见也会被“可行”的热烈呼声所淹没。 汪春兰代表建议,国家应该建立规范的专家论证制度,其核心问题是专家选拔。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专家选拔机制,建立专家库,使一些有经验、说实话、说真话的专家成为专家论证的主体,而将那些外行的“伪专家”、“傀儡专家”排除在专家论证之外。 在今年全省“两会”期间,本报读者曾呼吁“重大项目上马应广泛听取民意”,汪春兰代表表示,她认同这一观点,并会将之作为一条建议,提交全国“两会”议案建议组。她认为,专家论证应和民意听证结合起来,专家论证重在证明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民意听证是重大决策产生社会效益的重要基础,专家论证时应考虑民意听证的结果。 “要制度化,更要责任制!”汪春兰代表坚定地说,实行专家论证责任制度化,就是要求专家们必须对其论证结果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有了这种制约,专家们将会提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论证意见,而不会成为‘技术托儿’”! (章玉政)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