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校长建议:高考阅卷教师应经资格审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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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18: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家望) “高考成绩的一分之差,将对考生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我建议应当建立高考阅卷教师的资格审定制度。”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如是说。 刘长铭认为,近年来,高考的改革不断深入。高考越来越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灵活解决问题的能力。题目设置的灵活性和学生作答的多样性都大大增加,这对阅卷教师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据一些参与高考阅卷的教师反映,每年都有一些高校学生
为了对考生和他们的家庭负责,刘长铭委员建议,参与阅卷的教师至少应有两项资格:一是阅卷教师应当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执业资格;二是高校参与高考阅卷的教师应当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至少有两年以上高中毕业班教学经历。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