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是13亿民意的要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1:03 新世纪周刊 | ||||||||
2005年3月14日9时23分,随着2896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按下表决器上的赞成键,以反对分裂、促进统 一为主旨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顺利通过。全国各族人民坚决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心愿,并由此拥有了强 有力的法律防线;祖国和平统一的光明前景以及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也将借由这道防线而获得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障。 《反分裂国家法》在推动两岸关系健康发展以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方面,做出了一系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积极推动两岸平等协商和谈 判。法律还规定:“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 一。” 《反分裂国家法》是既往对台政策的重申和延续,一脉相承。正大光明地用法律手段遏制台独,用法律的手段将台湾 问题规范化,逐步纳入法制轨道,这是“政治智慧”和法律、制度规则相结合的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体现。 对于拥护国家统一的两岸同胞而言,《反分裂国家法》无疑是一道法律防线,一道最大程度保障他们根本利益的法律 防线。这部代表着13亿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律,自然会得到两岸同胞的广泛赞同和支持。而对于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来说 ,《反分裂国家法》却极具威慑,他们对这部法律的万般恐惧和百般污蔑,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个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而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法,也不是一部“ 战争法”,它的产生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它是两岸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体现,同时也表明大陆的对台政策已被正式纳入法制 化的轨道,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撰文/全宝)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