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能否一禁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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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1:04 新世纪周刊 | ||||||||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05年以来查处的涉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的6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但这 或许只是冰山一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计显示,2004年他们通报批评的违法药品和药械广告达8000余件, 移交工商部门处罚的近12000件,其中一年内违反相关规定5次以上的企业就有100多家。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怎么有如此多的虚假广告大行其道,且许多还是一而再,再而三
从最近查处的6件违法广告案所使用的语言上,可以看到这样的字眼,“不科学的、夸大功能疗效、使用与药品相混 淆的用语”。看完以后的疑问是,什么是不科学的?什么是夸大功能疗效的?这样的界定确实很难让人把握。 而难于界定的后果就是难于取证。取不到证,又如何处罚?据佘副部长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对医疗广告的监 管不力,各界民众饱受虚假医疗广告的伤害。所以不仅其曾多次建议取消医疗广告,而且许多政协委员每年也有这样的提议。 据笔者了解,在境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医疗广告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些国家甚至根本就不允许医院做广告宣传,而 是主张医院以自身的声誉去吸引患者。而笔者以为,在难于界定、难于取证的情况下,禁止医疗广告刊播不失为一个良策,正 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 不过,在建议没有得到批准的时候,我们还不得不面对医疗广告多头管理的现实。而在多头管理中的任何一环出现问 题,都将影响大局。这确实为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日前表示,他们今年计划通过上网公示的方法,给人们提供一个鉴别“真假”广 告的平台,而国家工商总局今年也将出台对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广告的5条禁令。 不可否认,在虚假广告不能一禁了之的情况下,这些做法都是有现实意义的。而在离开医疗广告的情况下,让公众及 时准确地得到医疗信息才是根本的解决之策。 (撰文/歆效)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