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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牛氏兄弟案重审宣判 蒙冤当事人终获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09 南方都市报
深圳牛氏兄弟案重审宣判蒙冤当事人终获清白

老二牛跃伟走出看守所,表情复杂。 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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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中午12时20分许,牛跃进、牛跃伟兄弟俩在听到罗湖区法院法官宣布自己无罪当庭释放时,都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曾被检方指控挪用29.15万美元,被该院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四年和两年零十个月徒刑。后深圳市中院发回罗湖区法院重审,并于昨日开庭审理并宣判。

  牛氏兄弟一案受到多方关注,该案的程序、管辖权、是否一事两议存在很大争议。全
国政协委员孙萍在去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专门找到当时的深圳市市长李鸿忠,要求他关注此案,并将案情附在提案后面,转至中共中央纪检委员会、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代表在相关议案中也提及此案。经层层反映,也惊动广东省相关部门。去年6月,公安部和最高检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深核查该案。

  庭审

  控辩双方坚持己见

  昨日早上,深圳突降大雨,原定于10时开始的庭审因北环大道塞车推迟半小时进行。牛氏兄弟的辩护人与此前相同,但公诉人和合议庭法官均非在罗湖区法院一审阶段的组成人员。

  在等待开庭的间隙,合议庭法官告诉牛氏兄弟的辩护人,此案已开过多次庭,为节约时间,以前都陈述过的质证意见和辩护观点,如果没有新的补充或更正,就以此前的庭审为准,不再重复。同时要求辩护人也提醒牛氏兄弟无须重复过去的观点,法庭已经记录在案。

  法官还带给辩护律师一个他们愿意听到的消息:如果庭审进展顺利时间允许,将在庭审结束后马上交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在当天最迟下午就会出结果,甚至可能当庭审判。

  经过前番铺垫,庭审进行得异常顺利,仅一个多小时,庭审的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即全部完毕,双方的观点也没有新意,公诉方坚称二人有罪,辩护方则为二人作无罪辩护。

  但在最后陈述阶段,牛跃进出人意料地说:“如果法庭判我无罪,我放弃司法赔偿。”牛跃伟则说:“我希望法官公正判决,洗雪这桩冤案。”

  宣判

  事实不清无罪释放

  在结束庭审程序后,审判长称,此案将报审委会讨论后,稍后宣判,此时时针指向上午11时40分。牛氏兄弟的父母、妹妹、二人妻子及朋友均到场旁听,在等候宣判时,她们的表情也较为轻松,已开始谈论起二人无罪释放后如何安排。

  约半小时后,合议庭法官回到审判庭,宣布二人挪用资金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人无罪当庭释放。

  虽然期望无罪判决,但当真正的无罪判决下达时,牛的家人都很惊讶。牛氏兄弟六十来岁的母亲因为有点耳背,一个人坐到罗湖区法院第一审判庭的第二排,以便能更清楚地听到庭审。但“无罪”二字她听得很清楚,她几乎冲到合议庭三位法官面前,向他们跪下,口中高呼:“青天大老爷。”法官见状赶紧让法警将其扶起。

  牛氏兄弟的妹妹牛宏一直在为两个哥哥的案子四处奔走。“当听到他们无罪时,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整个人似乎变傻了一样不知道在想什么。”牛宏说,她想得起做的事是掏出手机,逐个打电话,将这个消息告诉亲朋好友。

  释放

  与80岁老父紧紧相拥

  法官迅速让法警打开牛氏兄弟手上的手铐,牛跃伟转身和八十来岁的老父亲紧紧抱在一起。

  下午1时20分许,在第一看守所办完手续后,老大牛跃进换好衣服,没作丝毫停留,说声“马上走”,就与家人迅即离开。约一小时后,老二牛跃伟步出第二看守所,同样没有停留上车马上离开。

  在法庭上,牛氏兄弟对这番经历似乎有满腹的话要说,但二人走出看守所大门后,并未停留即被两辆车载走。“我的感觉就像是‘仓惶出逃’,还是很担心,怕有人又找个什么罪名又将他们抓回去了。”牛宏说。

  对于无罪判决,牛氏兄弟只是说:“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总算看到公正的一面,感谢罗湖法院。”两人的辩护律师均用“迟来的公正”形容这个判决。牛跃伟从河南请来的律师称,虽然姗姗来迟,但毕竟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放

  牛氏兄弟原均系广东国晖集团员工,因涉嫌经济诈骗,于2001年7月20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监视居往,2002年,牛氏兄弟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被福田区法院判刑,牛跃进被判处一年零八个月,牛跃伟被判一年零两个月,两人的刑期均在2003年5月18日结束。刑满当天,两人还未走出看守所,又因本案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再度被拘。 罗湖区检察院对牛氏兄弟的指控为:1995年1月1日,牛跃进与香港振兴公司连某签订协议,连将其手中深圳东珠实业46%的股权转让给牛跃进,牛跃进利用其任广东国晖副总的身份,伙同时任开封和剂药业副总的弟弟牛跃伟,将开封合剂药业账上的242万元换成29.15万美元,转到香港越威公司账上,用于购买其个人收购的46%的股权。

  同时,二人均被指在任职期间,向公司借支款项后未报账也未说明用途,将这些款项占为己有,其中牛跃进占有140余万元,牛跃伟占有35万元。

  罗湖区法院经五次开庭审理,其中一次在看守所,一次在梅林医院,后认定检方指控牛氏兄弟挪用29.15万美元,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牛跃进有期徒刑四年,牛跃伟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

  该案引发全国人大、政协及“两高一部”关注

  公安部最高检联合核查该案

  据《新京报》去年9月报道,牛氏兄弟一案受到多方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曲三强等6位法律专家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该案的程序存在严重问题,既存在管辖权争议且有一事两议之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齐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孙萍更是在去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专门找到当时的深圳市市长李鸿忠,要求他关注此案,孙的这份案情介绍与他的提案一起,随后被转至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全国人大代表在相关议案中也提及此案。

  梁国聚批示要求尽快查清

  该案经过层层反映,也惊动多个国家部门和广东省相关部门。去年6月1日,国家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批示派员核查牛氏兄弟案,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专门听取了对此案的汇报,并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清”。去年6月7日,公安部和最高检组成联合调查组核查该案。

  该案牛氏兄弟是否有挪用资金,牛跃进与连某二人是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及一份确认由和剂药业支付了自己的股权转让款的确认书是最为关键的证据。数次庭审中,牛跃进及其律师均指出协议书和签名系伪造,要求对此进行司法鉴定,但均遭法院驳回;对确认书,牛氏兄弟辩护律师辩称,这种由付款人向收款人作出的付款确认违反正常商业逻辑,其真实性可疑。

  案中重要证据确认系伪造

  4个月后,公安部的鉴定结果为,协议书签名系伪造,确认书日期被涂改,工商变更申请上的签名亦属伪造。联合调查组对牛氏兄弟案也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由公安部鉴定上述证据的请求。2004年9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认为事实不清,将该案发回罗湖区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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