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佘祥林杀妻冤案定于13日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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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2:16 新闻晨报 | ||||||||
蒙冤11年重见天日 佘祥林走出监狱大门 图为当年的佘祥林。( 武汉晚报 记者 金振强 摄) 申请国家赔偿可能会有争议 昨晚,记者从京山县人民法院宣传科科长汪瑞华处获悉:关于佘祥林案的重新审理日期已经确定,将于4月13日上午9时,在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汪瑞华透露,审判人员目前也已确定,由京山县人民法院的3名法官担纲审案,而具体
记者另获悉,北京天溢律师事务所的张成茂律师已经与佘祥林家属见面,并取得了他们的委托,到佘祥林案重审开庭时,他将为佘祥林作辩护,并将在庭审宣告无罪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昨天我就已经来到这里了。”昨晚,记者联系到张成茂律师后,他表示他已经于前日到达湖北并迅速赶到了京山县,取得了佘家的正式委托。 张成茂律师说,昨日,他已经到京山县人民法院与有关人员进行了接触,并确认法院开庭日期是4月13日上午9时。张成茂透露,他要争取13日开庭审理那天能够当庭宣判,宣告佘祥林无罪,并当庭释放佘祥林;同时,他将在当日代表佘祥林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张成茂曾经在“赵忠祥、饶颖”案中担任赵忠祥的代理律师,他表示“这个案子比较特殊,因为佘祥林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所以,在该案涉及的国家赔偿当中,会出现争议。” 县公安局长昨上门向佘道歉 “县公安局李局长来过了,是上午来看的三哥!”昨日下午1时许,在湖北沙洋监狱管理局总医院住院部三楼的一间病房里,佘祥林的弟弟佘梅林告诉记者,而此时,佘祥林正在隔壁病房里吃午饭。 透过病房门口的玻璃小窗,记者看到,一个身穿病号服的光头中年男子,背身正站在阳台上吃饭,他吃得非常专心,仿佛非常享受温暖的阳光,根本没注意到记者的到来。 “这就是我三哥佘祥林。”等他吃完午饭,佘梅林向记者介绍。记者看到,躺在病床上的佘祥林看上去40多岁,中等身材,可能是最近护理较好再加上心情舒畅,他的脸色略显红润,并没有想像中的憔悴,除了额头上的一道伤疤,他的左手背上贴着胶布,那是打点滴留下的。 “你好!”还没等记者开口,佘祥林主动向记者打招呼。看得出他的精神状态很好,脸上不时露出微笑。据佘梅林介绍,因为身体状况不适,现在所有的事务,佘祥林都交给大哥处理,自己不再过问。 “他是来道歉的。”谈及上午李局长的来访,佘祥林脸色顿时变得非常严肃。随后,记者与京山县公安局政委金士国取得联系,证实李局长上午确实来看过佘祥林。 “现在最紧要的是,我要先养好身体,”佘祥林说,“因为在11年内,我身体落下了很多疾病,而在狱中劳动时还伤了手指和两腿。”他透露,除了两眼视力模糊外,他几乎走不了几步路。 据佘梅林说,就在早晨,佘祥林想到楼下散步,结果刚走了不到50米,就感觉眼冒金星,身体已经无法承受了,只好回到病房休息。 据医院内二科付医生介绍,佘祥林目前主要是眼部视力严重受损,两眼视力都在0.1左右,视力非常差,由于条件所限,医院将送他到荆门市的医院作眼部检查,随后再带他回来进一步治疗。医生还说,佘祥林的胸部正常,但腰椎和骶椎明显病状,而通过腿部透视,并没有发现其腿脚有骨折历史。 “她果然回来了,再一次拯救了我。” “我最想见她了,毕竟11年未见了,”谈及张在玉,佘祥林回答得非常坦诚,“但肯定要选一个比较适当的时间,至于具体时间我也说不准。” 就在11年前,身为佘祥林妻子的张在玉,忽然撇下6岁的女儿和丈夫离家出走。据附近的邻居说,他们发现张在玉当时已经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病发时根本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后来,据称有邻村村民曾经见过张在玉,但一切都因为年代久远而无法确认那就是张在玉。 也许,张在玉没有想到,她的“无意”离家出走,而且多年杳无音讯,会最终将丈夫佘祥林“送进”监狱———同年4月11日清晨,一具面目全非的女尸在附近池塘被发现,当地有关部门认定这具女尸是佘的妻子,佘因此两次面临死刑的“处罚”;而她的此次“意外”回归,却又救了佘祥林:就在还差4个月就刑满释放时,佘祥林被认定是冤案受害者。 1994年10月13日,佘被判了死刑,这个判决被湖北省高院发回重审。到1998年6月15日,佘被京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佘的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裁定。 “我并不怪她,她现在不是救了我嘛,”谈及对张在玉的看法,佘祥林显得非常大度,并没有因为妻子的“过失”,而将全部责任推到她的身上,“我现在很感激她,何况我也有不对的地方。” “而且我一直有个信念,相信她会出现的,”佘祥林说,“现在终于实现了,她果然回来了,再一次拯救了我。” 据称,佘祥林曾经对媒体表示,是自己先与陈姓女子有染,有愧于妻子,所以对妻子的出走并不怨恨。对于这一说法,记者得到了一位媒体同行的证实,并称是佘祥林在见媒体时公开承认的,不过佘祥林当时声明,那已经是事发前3年的事了,而在妻子张在玉的帮助下,他早就和那个女子了断了一切关系。 “我和张在玉已经通过电话,”佘祥林自语着,“她表示道歉。”他透露,就在张在玉回来后没几天,由于身体不适,她就被送到荆门市一家医院治疗,住院期间她曾和自己通过一次电话,对多年来给他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也就是在那时,佘祥林了解到,曾经是自己妻子的张在玉,这些年已经远嫁山东,并有了自己新的家庭。 “再走到一起?那是不可能的事了。”佘祥林语气非常坚定。他说,既然妻子已经有了新家,并过上了正常幸福的生活,他绝不会再去打扰她,再在一起已经没有可能了。 “女儿的眼神给了我生存的希望和支撑” “事情来得很突然,我当时没有一点准备。”回想起自己被抓时,佘祥林直到现在都是一脸茫然。他透露,当时妻子忽然出走后,他和家人四处寻找都没消息,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他被当地警方告知,警方已经发现了他妻子的尸体,作为重点调查对象,他需要协助警方调查。“当时我正在单位上班,家里人一个都没见到。”他回忆。没想到那次被带走,他竟然被关了11年。 他透露,当时法官把判决书给了他,然后就上了手铐和脚镣。知道自己快要被枪毙了,于是,并不甘心“冤死”的佘祥林,开始了申诉,但最终却被判15年的有期徒刑。 “我自己向管教干部递交申诉材料,另外,每次我的大哥和其他亲人来探视我,我都会让他们继续帮我申诉的,但一直没有任何效果。”佘祥林哭了,“后来才知道,很多人为我付出了沉重代价,其中我的母亲甚至搭上了性命。” 佘祥林承认,自己后来也就放弃了,他不敢再让家里人因为申诉而受牵连,家里人为这个事都快被拖垮了,经济上也承受不住了。 “于是,我想到了自杀。”佘祥林低声说。他透露,当时看着申诉无望,他平时最恨罪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却和他们关在了一起,心里几次都有了自杀的念头。 “幸好,我见到了女儿,”佘祥林透露,“那是在4年之后。”他说,是家里人第一次带女儿来探监,他当时都认不出自己10岁的女儿了,因为他离家时女儿只有6岁。“她当时瘦瘦的,很黑,”佘祥林说,“但女儿的眼神给了我生存的希望和支撑。” 据悉,佘祥林后来在监狱服刑时表现不错,争取到了4次减刑,一共减了3年零8个月,所以到今年8月就该提前刑满释放了。 “以后的事情,我还没有多想,”佘祥林坦承,“现在先养好身体,然后再要求国家赔偿。”近日,京山县公安局政委金士国曾表示,佘祥林冤狱11年,按照《国家赔偿法》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这是应该的,毕竟他蒙受了那么久的冤屈,失去了那么多年的自由。”他表示,一切都将以合法而最快的程序进行。 作者:晨报特派记者李锐湖北京山县摄影报道 相关专题:湖北杀妻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