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用汽车制造厂原厂长因受贿罪一审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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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8:3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刘年) 昨日,记者获悉,随州市最大的一家国企———湖北专用汽车制造厂原厂长万某,因受贿24万余元,一审被判刑11年。 据检方介绍,万厂长受贿的金额中,大部分都是为儿子结婚和离婚向客户明索暗要的费用。
随州市通和公司是湖北专用汽车制造厂的配件供应商。2000年的一天,万与通和公司经理杨某在一起时,提到其子结婚没有房子一事。随后,杨购买了一套价值6.7万元的房子送给万某。 2002年5月,万厂长的儿子在武汉与刘某结婚,万不同意这门亲事,力劝离婚。其子提出离婚要求后,刘某索要12万元补偿费。万便请通和公司经理杨某帮忙筹钱,杨经理考虑到公司业务还需万厂长“关照”,便筹了12万元交给了他。刘某得到这笔钱后,办理了离婚手续。 据介绍,案发后,万某退出了24万余元贿款。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