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调应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权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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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06:01 新华网 | ||||||||
新华网联合国5月3日电(记者杨志望 刘历彬)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军控司司长张炎3日在这里举行的第七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发言,呼吁加强该条约的普遍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并为此提出了促进核裁军、标本兼治防扩散以及确保和平利用核能权利等一系列建议。 张炎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生效35年来,在遏制核扩散、降低核危险、维护国
张炎指出,国际安全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问题,迫切要求国际社会采取切实有效步骤,维护和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为此,必须全面、平衡地促进条约的三大目标:核裁军、核不扩散及和平利用核能。 他说,中国主张所有核国家应明确承诺全面、彻底销毁核武器;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两个拥有最庞大核武库的国家应认真履行已达成的削减核武器条约,并遵循可核查、不可逆的原则进一步削减核武库,为最终走向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 张炎表示,防止核武器扩散是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防扩散应标本兼治综合解决。应营造有利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在现有的国际法框架内,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解决有关问题,并不断加强和完善现行防扩散机制。 张炎强调,确保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是促进《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普遍性、有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保障。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无核武器国家在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前提下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应得到尊重和维护。防扩散不应影响正当的和平利用核能活动,同时也要防止和平利用核能被用于非和平目的。为加强和保障和平利用核能活动,国际社会应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增加投入,并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这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