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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给人民币抹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8:39 内蒙古晨报
谁在给人民币抹黑(图)

包头一男孩将3元人民币撕成碎片。 (晨报记者 晓蕊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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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贺静 赵永峰)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它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人人离不开人民币。可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今天,我们看到或听到不尊重人民币、不重视小额人民币、破坏人民币,甚至造假人民币和变造人民币的行为越来越多,这让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国人都深感痛惜!

  两幅画面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随着儿歌的唱起,一个美丽的画面在我们眼前展开: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手里紧紧握着一分钱硬币,穿过人潮汹涌的马路正向一个交警岗亭走去。终于,他来到了岗亭前,伸出右手将那枚硬币交给了警察叔叔,像完成了一项特殊任务似的,小男孩长吁了一口气后舒心地笑了。微风吹过,小男孩胸前的红领巾飘起来了……这是多么和谐的一幕!“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美的画面了,如果能在今天再现该多好啊!一定会感动好多好多人。”记者的一位朋友边听儿歌边发出感叹。

  多年前,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镜头,可现在这种画面却很难见到了,这是许多人共同的感受。通常,我们在街头看到的却是另一幅画面:在一个环境优美的小区里,一位年轻的父亲领着儿子正在悠闲地散步。忽然,小男孩拉着父亲的手松开了,他的眼睛盯着前方地上一枚一角钱的硬币。他紧走几步想要捡起来,身后传来父亲温柔的呵斥声:“儿子,别捡了。多脏呀!”这是记者在包头某小区亲眼目睹的一幕。

  点评:古人云:“言传身教”,不知这位年轻的父亲是否真懂得“教育”二字。当时这位优雅的男士可能确实不需要那一角硬币,可他对孩子的那几句话不仅使孩子看不起“小钱”,不会懂得“小钱”的价值,更不会去珍惜和爱护“小钱”。这样,久而久之,孩子对人民币的理解就会发生改变,等这个孩子长大了,他又怎么能教育出一个节俭、节约的儿子?

  “四舍五入”法

  “一斤猪肉五块八,二斤二两正好是十二块八。”在呼市新城区一早市的肉摊前,记者看到一摊主一边称肉一边对买肉的那位女孩说,女孩接过肉装入袋里,给摊主扔下13元钱就走了。“给你找钱!”摊主高声喊道。“不要了!”女孩头也没回甩下一句话,摊主乐呵呵地将2角钱装入兜里,继续卖肉。

  “二斤二两猪肉不是12.76元吗?你怎么算成12.8元呢?”记者假装买肉凑了上去。“四舍五入法,你没学过?现在买东西都是这样,谁还为了那几角几分钱较真呀!再说,人们都不愿意要零钱,像那一角的硬币谁还把它当钱呀,我们都找不出去。”摊主有了话题。

  在另一菜摊前,一顾客正与卖菜的吵架,吸引了不少行人。记者听了半天才搞清楚,原来是“四舍五入”惹的祸。顾客挑好的三根黄瓜称了一下是一斤九两,按每斤黄瓜1.2元计算,顾客应该付给摊主2.28元钱,四舍五入后,就是2.3元。顾客则要求摊主给他换一根大点的黄瓜,凑2斤好算账,摊主却不愿凑整,两人由此吵了起来。摊主嫌顾客多事,而顾客则不愿意多出那两分钱,这位顾客是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在看热闹的人群中,记者听到了唏嘘声,有年轻人小声嘀咕:真稀奇,为了两分钱吵架。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四舍五入”法已经被正儿八经搬上了商业舞台,尤其在零碎的日常消费中更是普遍。“现在买东西很少有找几分钱的,‘四舍五入’双方都省事。再说,1分、2分的硬币已不多见了。”一消费者对记者如是说。

  1分、2分的硬币是真的少了,还是因“四舍五入”法而没有机会抛头露面了?这样下去是否会影响小面值硬币的正常流通?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的全科长。据全科长讲,1分、2分等小面值硬币一直没有停止流通。造成小面值硬币不多见的主要缘由是市场的原因。因为现在的分币用途不大,使用起来又不方便,所以老百姓就慢慢不习惯用了,而商家也是为了省事就不再找零,按“四舍五入”法算账。只有银行在算利息的时候分币使用得比较多。全科长最后表示,尽管目前市场上小面值硬币不怎么抛头露面了,但这绝不会影响到小面值硬币的正常流通。

  点评:买家与卖家达成“四舍五入”的共识,你方便我方便,你省事我更省事,省得我装一兜硬币发生叮当之响。可怜小面值硬币或小面值纸币在买家卖家的相互方便中渐渐被人遗忘。可在有关条例上记者看到,分角是人民币中的辅币,主要用于零星支付和找零。是人民生活富裕了有钱了,还是市场让小钱不值钱了?其实,左右我们对人民币的关注力度跟有钱、富裕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传统教育对我们的要求,请记住这是勤俭。

  钞票上的签名

  开学时,各学校都在忙着收学费。可在有的学校收上来的学费中,每张人民币都有学生家长用不同颜色的笔写上去的大名。原来,这是学校事先通知的。用学校的说法是,怕收上假币,不得已而为之。在人民币上让家长签名或做上标记,那几年在包头很多小学都盛行过,一时间成为杜绝假币比较行之有效的办法,殊不知,这种做法破坏了人民币的整洁度。被媒体曝光后,这种现象才有所收敛。

  不光写上名字、做上标记,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的也大有人在。相信很多人都曾接触过这类被人为弄脏、有笔迹涂画的人民币;有的人买东西时习惯将人民币攥在手中,把人民币团一团,展开了反正还是一张,还能花出去,又不影响买东西。有些人抱着如此想法不注意爱护人民币。

  其实,上面的做法都是不对的。有些人可能认为钱是我的,我爱怎么弄就怎么弄。是的,虽然法律没有要求每个公民都必须爱护人民币,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而爱护人民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人民币要平铺整理,不要揉折;第二,要保持人民币票面整洁,不可乱写、乱画、乱涂或计数盖印;第三,要防止污染,防止油浸和腐蚀性的化学溶剂浸蚀;第四,金属币不准穿孔、磨边、剪口、轧薄变形;第五,不准随意撕裂、剪割人民币;第六,经营单位对收进的损伤人民币应随时挑剔,交存银行或向银行兑换,不再向外支付,以保持市场流通人民币的整洁。

  点评:作为流通货币,人民币要面对不同的人群,国际友人和海外华侨也要接触和使用人民币。因此,人民币的整洁与否直接关系着国家货币的尊严和声誉,是否爱护人民币,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风貌,所以我们要像爱惜自己的脸面一样爱护人民币。

  从来没想过,人民币除了是流通货币外,还具有那么多的“功能”,写个名、记个电话号码、记个家庭住址……身上没有纸总有钱吧!有人说。你可方便了,却损了人民币。

  四组镜头

  镜头一:4月20日下午4点左右,在包头市劳动力市场东南方向的停车场内,一辆广州本田轿车开进了停车场,车主是一位30岁左右、操南方口音的男子。按照往常的惯例,等车主放好车后,收费员刘某便上前向其收取停车费。该男子称要看刘某的工作证,刘某便向其出示了印有“青山区公安局存车处”的工作袖章和收款发票。该男子看完后又要刘某找证人来,刘某便让停车场附近一小商贩前来作证。不料该男子还是不依不饶,非得让刘某再找一个证人,无奈,刘某只得将市场内管理治安的一位工作人员田某找来。该男子总算停止了“寻人”行动,很不情愿地掏出5元钱交给了刘某。因停车场存车的收费标准是每辆汽车每次2元钱,刘某便将多出的3元钱找给该男子。

  事情到这儿本该结束了,谁曾想,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该男子将找回的3元钱撕成碎片向空中抛去,并甩出一句话:“我有的就是钱!”然后上车就要离开。该男子的行为激怒了现场围观的群众,大家将其车围住,还有人拨打电话报了警。

  截至记者发稿时获悉,公安机关已介入此事。

  镜头二:2004年12月,在包头市昆区友谊十八一民宅中,丈夫小张与妻子小王因钱引起争吵,激烈之中小张动手打了小王一记耳光。怒气中,失去理智的小王掏出刚领回的500元工资欲“出气”,幸好被小张及时制止,5张百元人民币才幸免于难,但却被揉得乱七八糟,有多张还掉了角。

  镜头三:2005年1月,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包头部分小学附近有人出售人民币。在暗访中记者发现,确实有面值5元和20元的人民币被商家公然摆在文具店里销售,5角钱一张,而小学生买来是为了折叠成各种模型玩(本报在1月24日对此作出详细报道)。

  镜头四:在呼市的圆圆(化名)12岁的生日庆典上,奶奶给圆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个由10元人民币叠成的圆锁,总共由500元人民币组成。近年来,随着圆锁的兴盛,钱叠的圆锁牌面额逐渐加大,金额也逐渐加大,“流行”已将人民对人民币的爱护抛到九霄云外。

  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镜头一、镜头二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既然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如为了赌气而撕毁;而第三个镜头则是被包含在第二十七条的第二和第三项中,即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它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第四个镜头仍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

  而相对应的,根据《条例》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处罚,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点评:凡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有处罚规定。诸君千万别小看您的个人行为,在您对人民币的不礼貌的同时,就有可能触犯了法律,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不管您是否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请您今后手下一定留情。只有尊重人民币、爱护人民币、保护好人民币才是我们每个公民最应该做的。

  ……

  当然,还有更多的镜头不能一一再放,还有更多例子不能一一列举。关于人民币的管理条例也不可能全部见报。只要能起到一点教育作用,只要能唤起爱护和保护人民币的意识,尤其是青少年朋友,就是对记者莫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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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管齐下遏止假币犯罪活动

  如今在不少地方,人们无论是购物还是餐饮,只要是收到大面额的现金,便会下意识地把手中的纸币看了又看,摸了又摸,生怕收了假币。可见,假币的危害已经“深入人心”。据报道,1980年我国发行第四套人民币时,3个月后假币便出现在社会上;2001年,我国第五套人民币20元纸币发行仅一个月,就在全国15个省、市、区发现了假币。假币犯罪活动如此猖獗,严重危害社会经济、政治的健康发展,全社会应共同努力祛除这颗毒瘤。

  假币不仅关系到百姓的个人利益,更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及各方面的发展。进入21世纪后,人民币的信誉在国际市场尤其是在我国周边地区不断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后,人民币流通市场进一步扩大。然而,假币的泛滥无疑会对国家、对人民币的国际形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众所周知,信用度是影响国家间经济、政治上的往来的重要因素,当今中国正处在一个积极与国际接轨的阶段,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假币在国内的泛滥,后果不堪设想。

  假币的危害十分明显,因此,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防范、制止假币在市场的流通便早早地提到了国家的日程安排上。从1994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起,国家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打击制造、贩卖、使用假币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1995年3月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6月30日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都明确规定了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1997年重新修订《刑法》时,对伪造、变造货币和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持有、使用的行为,做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对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还做出了可以判处死刑的规定。今年7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假币的收缴办法、货币真伪鉴定的具体程序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可见,国家对打击假币犯罪、杜绝假币流通的决心是很大的。

  笔者认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对上述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严格执行,无疑将有力地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不应忽视生活层面上的工作。试想,如果市场上现金流通量相对较少,或者在某些领域使用大额现金并不方便,现金的需求量下降,不是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止假币犯罪活动的作用吗。所以,大力推广信用卡、个人支票及其他非现金货币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在流通领域中的数量,不失为有效的办法之一。现在,中国的信用卡用户虽然每年都在增加,但相对于庞大的人口基数而言,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对于很多人来说,个人支票就更陌生了,目前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近百家商业银行中,极少开办此项业务,所以个人支票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在国内得到推广。货币电子化,虽然正在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但对于我国来说,目前还不是十分现实的办法。尽管如此,通过多方努力,上述支付手段仍会在不远的将来大踏步地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坚信,严格执法和改变支付习惯与支付方式双管齐下,假币犯罪的势头必将很快得到遏止。

  (据《中国教育报》 王洛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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