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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破解我国艾滋药物试验谜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4:02 中国新闻周刊

  34名艾滋病患者因两年前的一次药物试验向地坛医院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这件事因有媒体报道又成为热点。

  事件牵涉到几个方面:贫困而文化水平不高的艾滋病患者;执行试验的医院;负责批准药物试验的国家药监局;伦理委员会,以及提供药物的公司。本刊在对几方进行采访后发现,此项目没有药监局的批文,取而代之的是中国疾控中心与美国药物研制公司的一纸合作
协议。而负责审查该项目的地坛医院伦理委员会,在这一点上也没有承担起相应职责。

  地坛医院的“试药”风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北京地坛医院是“试药”风波中的关键机构。(右图为地坛医院内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红丝带之家”)。

  本刊记者/孙展 刘溜

  两年前的一次药物试验如今已经变成一场纠纷的起源。

  艾滋病患者河南农民严良(化名)和他的33名同伴,在参加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的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地坛医院共同参与的一次药物临床试验之后,却声称自己对此次试验的相关情况毫不知情。他们对这个试验可能涉及到的医学伦理问题也提出了质疑。

  事件在去年4月份被媒体报道后,一时成为热点。有消息说,河南的这些受试的艾滋病患者正准备与地坛医院和中国疾控中心打官司。

  当本刊记者向受试者们了解情况时,他们说,打官司很费钱,他们未必能打得起。

  然而,正当事情开始渐渐走向平息时,一家媒体5月12日一篇有关地坛医院的艾滋病药物人体试验的报道,又把这件事推向人们瞩目的焦点。该文对中国目前的药物试验状况表示担忧,并提出应该更加重视对药物试验的伦理审查问题。

  媒体质疑的核心点在于,上述试验是否是一次正规合法的药物试验?它是否出于商业目的,并对受试者隐瞒了真实情况?此次试药是否按照规定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提供药品的美国病毒基因公司又是怎样的背景?

  在本刊记者日前获得的一份地坛医院有关此次“试药事件”的汇报材料中,这些问题得到了相应的解释。但此事是否会趋于平息,仍难以预料。

  见诸以往媒体的事件来龙去脉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对这件事是这样叙述的:2003年3月,地坛医院选中34名艾滋病患者(绝大部分来自河南)来北京参加“胸腺核蛋白制剂(英文缩写为TNP)”药物试验。这项试验的相关合作单位分别为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美国病毒基因公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这项试验中,每位受试者都在医院接受了16针的注射,他们结束了住院回家后,在6个月的观察期内,死亡了4人。

  今年1月,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万延海,代表受试的患者们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中心)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发出了一份公开信:要求委员会审查此次药物试验涉及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对所有参与药物试验的患者给予生活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补助请求。

  2月18日,性艾中心伦理委员会、地坛医院的代表与受试者代表及万延海举行会议,对这件事展开了激辩。

  医生们说,他们事先都向患者们宣读了知情同意书,并且每位患者都有亲笔签字。而这些受试者们说,他们事先对这项试验的目的意义一无所知,根本也听不懂这份中英文并列的知情同意书。

  医生们承认,知情同意书确实没有按规定送到病人手中,而且后来病人来索要时,还收过48元(共三份)的复印费。

  今年3月,伦理委员会对万延海的公开信做出正式答复,认为该项目在知情同意书上“没有发现存在严重违反伦理学原则、侵犯受试者权益的问题”;“没有证据表明,治疗观察阶段的患者死亡是因为TNP治疗导致。”

  事后,地坛医院将48元退回。但性艾中心伦理委员会及地坛医院的这种表态,病人们及其代表万延海并不满意。

  万认为,这个TNP试验项目是一个骗局:“它没有获得国家药物管理部门的许可”,而患者指责医生在病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时使用了欺骗性的语言,相关医生并没有否认。万希望伦理委员会能重新审查这个案件。

  在有关这件事的所有媒体报道中,地坛医院、中国疾控中心、国家药监局和美国病毒公司等几方面都不曾接受采访、没有正式表态。

  地坛医院对上级的说明文件

  严良,今年47岁,来自河南睢县。1994年因卖血不幸感染了艾滋病毒。在过了数年相对平安无事的日子之后,2002年的夏天,他开始腹泻、皮疹、莫名消瘦,熟悉艾滋病发展规律的人们都知道,这表明严的免疫系统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疗,他将在数月内死去,最幸运也不会超过18个月。

  2002年的时候,最为有效的艾滋治疗药物就是“鸡尾酒疗法”的药物,但是这种药极其昂贵。在北京地坛医院——国内最为知名的传染病医院之一——当时真正能够自己负担“鸡尾酒疗法”的人,不超过30个。而对于一个月收入只有数百元的中国农民,等待他的命运似乎只剩下了一种:最不祥的那一种。

  就在这一年的年底,严接到了地坛医院打来的电话——据了解,艾滋病医生手里大都有一批病人的联系方式。

  按照严良事后的说法,地坛医院告诉他,目前有一种美国的新药,“很管用”,希望他和同县另外被挑中的13名感染者一起到北京接受“治疗”。让严特别动心的是,药物免费,还能提供些补助。

  至于为什么会选中他,严良说自己只知道“当时选的都是免疫力低的,免疫力高的一个都不要”。事实上,医院选的都是免疫指数CD4在200以下的人(见本文资讯《CD4是什么》)。

  以下的事,都和以往媒体报道的大致一致:入院观察两周之后,严良和另外的受试者签署了一份《知情同意书》。但事后他们说自己其实看不懂。随后从2003年3月到5月,他们一共被注射了16针,再次经过两周观察之后,他们被告知可以回家,但随后有6个月的观察期,要按时回来接受复查。后来,就发生了媒体报道的那些事件。

  2005年5月底,本刊记者通过相关渠道,终于获得地坛医院就此事件向上级部门做出的一份说明性文件。这份文件显示,地坛医院对试验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并予以了说明。

  文件中反驳了病人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之下参与到试验当中的说法:“所有病人,在治疗前半个月住进北京地坛医院,病区大夫对每个病人就研究的目的和可能的益处或风险与病人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解释,34名病人全部签订了《知情同意书》,也就是说患者是完全知情的。”

  文件还进一步提到,在患者住院与用药之间的半个月内,“医患之间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交流和解释,医生也是这样做的,他们(患者)也承认医生为他们阅读了知情同意书。”

  但这份文件同时承认,病人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因为他们称不识字而未接收《知情同意书》副本,而我们未坚持给病人副本或履行必要的备案手续”。

  商业利益驱动?

  通过这份文件的描述,大致可以勾勒出整个“试药事件”发生的脉络和逻辑。

  2002年1月,美国纽约商业集团副总裁与中国卫生部的有关领导进行了会晤,希望能够找到一种好的方法治疗艾滋病,降低艾滋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此后不久,美国病毒基因公司、美国纽约国际商业集团、卫生部下属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地坛医院四方共同签署了一份“胸腺核蛋白制剂用于HIV-1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鉴定临床研究合作协议”。

  美国商业集团公司提供给地坛医院的研究资料表明,此药物的基础研究动物试验(包括急毒和长毒试验)在美国已经完成,人体安全试验是在保加利亚和墨西哥完成的,试验证明了该药是安全的。该公司提供的试验数据还表明,这种药物对艾滋病患者体内的病毒有一定的抑止作用,特别是对晚期患者可能效果更好。

  于是上述文件说,在“考虑到患者安全和最大利益的情况下”,这次试验得以付诸实施,分别来自河南和北京的34名艾滋病晚期患者参与到其中。

  但是,这次试验并没有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

  按药监局2002年12月1日发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七章,申请进口的药品(包括试验药物)需先取得药监局批准,并重新进行临床试验。地坛医院解释说,由于在申办方(美国纽约商业集团)提供的资料中,有在保加利亚和墨西哥进行药物试验的结果和在当地进行试验的批文,当时在国内没有有效的抗病毒药物上市的情况下,出于治病救人的目的,从而忽略了对申办方提供资料的检查。而美国纽约国际集团曾对地坛医院转述,他们曾经询问过药监局,其答复:只要不是申报新药,不需要我们的批准。地坛医院因此没有再进行深问。但本刊记者对药监局的采访中,药监局的说法是“没有经过药监局批准就进行临床试验,是不允许的。”

  文件表明,这次试验是一次“临床研究”,不具有商业行为。地坛医院表示,患者住院以及整个随访的过程中,在申办方经费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地坛医院为患者垫付了大量的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其中,病人伙食费44855元、交通费43879元、住院费348565元,给病人额外补助4000元。初步估算已支出近45万元,到试验结束时才收到美国纽约商业集团给的拨款41万元。“患者提到医院的商业目的是根本不存在的。”文件说。

  本刊得到的这份文件,是地坛医院首次向媒体公布事件经过和他们的态度,而国家药监局与美国病毒基因公司对此事件的答复,读者可见另文。至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仍然明确地拒绝了采访。

  逝者与生者

  严良结束试验后回到家中,据他所说,此次试验似乎对他并没有产生效果,“免疫细胞由原来的100多变成了几十个。”严所说的免疫细胞数量是指CD4细胞,其数字越低也就表明患者的免疫功能越差。

  据严良说,他在试验结束三个月后得到了国家发下的免费抗艾药物,他活了下来。根据医学界的普遍认定,艾滋病毒感染者CD4细胞低于200个的时候,就被认为是到了晚期,如果此时出现发病症状,而得不到针对性的抗病毒治疗,其存活期平均只有9个月,至今严良已存活25个月。严良现在不再参加药物试验,因为他能得到免费的抗艾药物。他说自己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活着,身体能够好些,尽量给家里减轻些负担。“我们同村一起去参加试验的14个人,现在只剩下了9个。想到他们心里就很难过。”根据病人们提供的数据,截至2005年5月28日,这批试验者当中死亡11人。

  一位姓季的先生是在地坛医院看病的艾滋病人,在地坛医院参加过两次试药。第一次是在2000年,由美籍华裔艾滋专家曹韵贞引进的“佳息患”,参加试药的有二十多人,时间为一年。他告诉记者那次试验的效果非常好,他们中的十多人直到现在还一直跟曹教授保持联系。

  后来他的主治医生又先后给他介绍过两三次试药,短的半年,长则一年。除了2000年那次,还有一次也签过知情同意书。但是否通过药监局的审批,他就一概不知了。

  他当然知道,地坛医院在2003年做的一次临床药物试验被一再报道,指出存在的各种问题。但他说,现在即使有免费药发放下来,他吃的也还是不花钱的试验用药。他知道还有不少感染者也像他一样几乎靠吃试验药活下来。

  NGO组织“爱之关怀”的负责人同时也是艾滋病人的托马斯(化名)自己虽未参加过药物试验,但身边有不少感染者朋友参加了,最多的参加过三四次试药。托马斯告诉记者,“我也很希望参加疾控中心的药物试验,能参加的人是非常幸运的,免费药一次吃上一年到一年半,就能省10多万元。”

  另一个NGO组织的负责人孟林介绍说,尽管自2003年开始,国产“鸡尾酒”疗法药物上市,药价从一年一二十万降到一年七八千元,而且低收入的感染者可以享受到免费药品,但缺药的问题仍然严重,国际上的抗艾药物有24种,而国内只有8种,一旦出现耐药性就无药可吃,只有等死。而能得到免费药物的人,也不时因免费药物发放相当混乱、很难对症吃药、副作用大而对自己的病情无济无事。

  因此对很多感染者来说,他们仍把参加药物试验看作他们的救命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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