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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联合国扣压“检举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4:40 世界新闻报

  特约撰稿人 万经章 对在国际组织任职的中国人来说,维护国家的荣誉和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曾经由中国 政府推荐,借调到联合国秘书处担任政治事务部高级政务官多年,对此深有体会。

  我曾在联合国秘书处主管安理会对伊拉克的制裁工作。我的任务之一,是处理联合国与各国之间,就有关执行安理会 决议问题的往来公文。譬如说,我经常收到一些国家的正
式照会,“检举揭发”某国的某公司违反联合国制裁规定,私自向伊 拉克出口违禁品,或具有军民双重用途的物资。不管事实真假,按惯例,这类公函要印发成联合国正式文件散发。根据“检举 ”内容不同,轻则要提请当事国注意;如果遇到稍严重者,我就必须安排召开制裁委员会正式会议,由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如何 处置。有时虽然问题不大,而且“检举”未必真实,但往往会引起外界媒体炒作,给当事国造成许多负面影响。

  1995年前后,我所主管的办公室收到了中东某国的一份照会,称在其港口发现了一批涉嫌向伊拉克走私的敏感物 资。这些货物源自中国,同时也涉及到美国和德国的两家公司。

  凭经验,我感到事情有些严重。作为联合国官员,任职前就要宣誓“效忠于联合国”,不接受任何国家政府的津贴或 指示,不在有损联合国利益的情况下为任何国家谋求好处。但在当时情况下,假如我按惯例处理此案,不管指控真假,都会给 中国政府招惹麻烦。更糟糕的是,这件事还可能给那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媒体提供一个丑化中国的机会,对我国的国际形象十分 不利。

  当祖国的声誉可能受到伤害时,我当然不能无动于衷。这是一种“利益冲突”,但我想,只要处理得当,完全可能化 解矛盾,让各方都尽可能避免受损。

  我当机立断,以有些情况尚待澄清为由,指示办公室秘书暂扣照会。随后,我立即转告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请他 们尽早采取措施。代表团知道,我作为联合国秘书处主管人员,最多只能暂缓采取行动,无权也不能对照会置之不理。他们马 上向国内报告了情况,联合另两个当事国分别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和各自首都展开工作,以查清事情真相。

  三大国办事效率高,说服力也大。两天后,“检举揭发”国的常驻联合国代表亲自给我打电话,随后又派人送来签名 信,要求正式收回那份照会。他特别提请秘书处,就当从来也没有收到它一样。盖子捂住了,所谓的走私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各方都成了赢家,我心里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作者为前联合国高级政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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