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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系列节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6:06 央视《法治在线》

  央视《法治播报》播出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系列节目,以下为节目内容。  

  对性骚扰说“不”

  演播室:今天我们来继续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明文禁止性骚扰,
是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中引人注目的一大亮点,也是我国立法史上第一次对性骚扰说“不”。性骚扰具体有什么样的危害?用人单位是不是也负有防止性骚扰的责任?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是不是也要在这部法律中加以规定?今天我们就来关注一下这些大家普遍关心的内容。

  2003年6月,“北京市首例性骚扰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雷小姐在家人的支持下,走上法庭状告她的一位上司多次对她性骚扰。由于国内法律对性骚扰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难以用“性骚扰”立案,而只得以“侵犯名誉权”的案由进行立案。

  据了解,从2001年以来,全国关于性骚扰的诉讼案件还不到十起。专家介绍说,关于性骚扰的诉讼少,并不等于性骚扰的现象少。根调查,40%以上的女性受访者表示曾经遭受过性骚扰。另外,调查研究表明,性骚扰也给被侵害人造成的危害也不能忽视。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专家组组巫昌祯教授:这种行为对人的精神的压力很大……结果造成了什么呢?侵害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受到很大的侮辱,人格上的侮辱,特别强调是影响了她的性的羞耻心,她不能看。而造成很多的危害,为她今后的工作、生活、婚姻、恋爱都要受到影响……被骚扰者打官司打不赢,反而阴影更大,人们看不起她。

  因此,反性骚扰成了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过程中,所关注的重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性骚扰作为损害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的尊严的行为,在《妇女权益保障法》里做出明确的规定是正确的,是必要的……另外,我们加入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宣言”,这个宣言里要求缔约国利用法律等措施消除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所以,本法中有这个禁止的规定,也是履行我们对国际社会的承诺。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规定:

  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市民:工作场所当中也有性骚扰,也很普遍。

  蒋永平:职场的性骚扰和工作场合的性骚扰,对女性的伤害更深,因为它可能发生的是一种持续性的性骚扰,不像公共场合,公共场合性骚扰往往有可能是瞬间的,它这种对女性的持续伤害性和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比较起来,应该说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对女性的伤害的程度更深。

  对此,《草案》专门对用人单位防止性骚扰的责任,进行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蒋永平:我觉得这样的一种规定,应该说是一个防止性骚扰的一个非常有效的一种规定,也是有效的措施。国外的一些研究也表明,在性骚扰的问题上,预防胜于治理,因为实际上我们最重要的是消除这种现象,而不是对骚扰者进行制裁,而且(单位)预防可以创造一个,对女性来讲是一个比较安全的一种工作环境。(红条:法律规定单位有防止性骚扰义务的规定)

  但是也有人提出,也有女性对男性性骚扰的现象,如果在法中只规定禁止男性对女性性骚扰,有失公平。

  市民:毕竟是男女是应该平等的。法律规定男性不得对女性性骚扰,其实女性也有对男性性骚扰的现象,我们认为女性对男性性骚扰,这部法律里边也应当涉及和规定。

  正如大家询问的一样,在这次修改过程中,有的专家和代表也提出了女性对男性性骚扰的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我建议后面应该再补充一下,补充什么呢?妇女也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以避免男方及其配偶精神受到损害,甚至家庭破裂。因为在目前国内外都存在这个问题,而且有的这种现象越来越多……而且这种现状也会对男方的配偶造成精神损失,也不利于妇女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有专家在讨论中认为,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女性对男性性骚扰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体现了男女的平等,同时,禁止女性对男性性骚扰,也就保护了男性妻子的权益,这也是对妇女权益的一种保护。当然,这一提议还在讨论当中。

  主持人:专家还介绍说,对性骚扰行为进行有力地打击,还涉及到对什么是性骚扰的界定、哪些是性骚扰、对性骚扰如何取证等方面作进一步的规定,以及怎样来防止性骚扰。在下一期节目当中,我们将对这些方面的内容加以关注。好了,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治在线,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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