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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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6:2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今天上午9时30分,震动全国的“马德卖官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正厅级)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人民币603万余元予以没收。在随后的宣判中,原绥化市市长王慎义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年55岁的马德在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的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包扶企
上午10时,在马德受贿案宣判后,王慎义受贿案随后宣判。今年57岁的王慎义被捕前是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正厅级),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于2000年5月至2002年8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市长。王慎义在担任绥化市市长期间,利用负责政府全面工作的职务上的便利,在减免涉建项目税费、决定市政府拨款、任用政府人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188万余元。 相关专题:马德卖官受贿案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