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矿难两失职干部被处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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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4:33 重庆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10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
10日下午,记者从矿难事故现场获悉,国务院已成立了“八·七”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调查组。 两失职干部被处理 事故抢救指挥部10日上午召开会议,决定对两名在事故抢救中失职的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大兴煤矿副井值班人员石泉(罗岗镇党委委员)、曾宪基(兴宁市煤炭局干部)在8月9日晚值班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严惩失职,造成水位情况未能按时上报,且水位上报情况不准确,决定给予纪律警告处理。 相关专题:广东兴宁煤矿透水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