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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节约能源的前提是“节约”政府权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6:38 潇湘晨报

  作者:刘以宾

  某媒体的一篇文章说:中国成全球电力浪费大户,城市形象工程费电严重。例如某特大城市,政府一方面以节约

能源的名义下令工厂停工,另一方面规定摩天大楼必须保持灯火通明,以此来向坐在高级餐厅里、深陷于鹅肝美味的外国人展示中国闪亮的现代形象。从晚上7点到11点,这些摩天大楼额外开灯消耗的电能可支持3万个家庭在夏天使用空调。尽管
政府支付这个额外开支的1/3,但业主仍叫苦不迭,称他们是“别无选择”。看来,要想让这些业主有所“选择”,就必须限制政府随心所欲地无处不可选择的权力。

  作为这些摩天大楼的“老板”们,从商业需要出发大概也需要塑造“形象”,但那是建立在成本核算和自主自愿基础之上,与政府强令下的“形象工程”显然是两码事。问题在于,是哪一条法律或中央政府政令赋予了地方政府这么大的权力?

  在企业或市民家庭中,资源、能源的浪费现象肯定也是存在的,但由于有“经济理性”的约束,其浪费也许并不可怕。即使想制约这一部分浪费,其实也不难,例如通过价格杠杆立马就能收到效果。倒是地方政府在“形象工程”冲动下的资源、能源浪费,由于缺乏基本的“经济理性”的约束,往往显得十分离谱。

  下令工厂停工肯定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并影响企业员工利益,而摩天大楼“亮”得不够则影响地方政府形象以及官员利益,这其中无疑有一个价值取向问题。在现行政治、政府体制下,要想让所有官员的价值取向均回归公正与理性,显然是不现实的。办法也许只有一个:限制他们的权力。也就是说,当其权力的边界成为一种“刚性”的障碍后,政府官员即使十分想让摩天大楼为了自己的形象和利益而浪费电力,他的命令也不管用;换言之,一旦其权力有了明确的法律界定,政府官员为了避免碰壁或投诉的另一种“形象”,只好抑制追求形象工程的强烈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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