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拨款3100多万元慰问抗日老战士和抗战烈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5: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民政部消息,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日前,江苏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并下拨专款3100多万元,慰问在乡抗日老战士和享受抚恤的抗战烈属。 目前,江苏省共有21000余名在乡抗日老战士和近万名抗日战争时期牺牲的烈士遗属。此次慰问金的发放对象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老复员
此外,江苏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还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江苏省各地实行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基础上,对解放战争和建国后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增发生活补助250元,对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含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年增发生活补助750元。 相关专题: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 |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