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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校“禁租令”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3:08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罗杰)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教育部在8月下发的高校学生住宿管理通知里提出,如果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学校将不再强行干预,而是制订相关管理措施,大学生校外租房不再禁止。

  据了解,通知要求各高校充分利用今年毕业生离校和新生入学这段时间,做好学生宿舍调整工作,原则上,有条件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学生按班级住宿。尚有困难的高校要创
造条件,保证2005级新生按班级住宿,对在校内宿舍和公寓安排确有困难,而须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学校也要制订切实措施,加强教育管理。

  ★教育厅:各高校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据自治区教育厅的黄处长介绍:通知首先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的组织领导,高校党政领导要切实抓好这个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学校各有关部门和院(系)要密切配合,制定科学合理、方便学生的宿舍调整方案,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骨干的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动员工作,努力取得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加大校园秩序维护力度,确保学生宿舍调整有序进行。认真研究解决宿舍调整可能带来的住宿收费、住宿条件变化等相关问题,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

  其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住宿管理长效机制。把学生住宿的教育、管理工作作为辅导员的重要职责,选好配强辅导员进宿舍和公寓开展工作,建立完善辅导员、宿舍和公寓管理人员、学生党员和骨干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的学生住宿管理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加强学校有关部门与学生的联系沟通,拓宽学生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及时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也要制定措施,力求做到集中管理,努力为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学生:各有各的看法

  就高校取消“禁租令”,记者采访了几位正在读大学的学生。内大大三学生小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禁租令’的取消表示欢迎。毕竟不用再慌慌忙忙回宿舍应付学校的检查,可以安心地享受私人空间。”

  内师大的小刘说:“取消‘禁租令’以后,学校应该对此加以限制,不能任其自由发展。如果的确是因为学习或者工作原因,可以给予一定的特殊照顾,但如果是为了工作、学习以外的目的,学校应严格限制。”

  一位张姓同学在接受采访时也说:“从安全和学习的角度考虑更愿意住宿舍,因为,校园毕竟到处都散发着学习的气氛,可以调动自己的学习积极性。”

  ★老师:不提倡校外租房

  内大的马老师说:“‘禁租令’出台后,不少学校都制定过相应的措施,从学生安全和教学角度来考虑,‘禁租令’的出台比较符合学校管理的要求。”多年从事学生工作的任老师也对记者说,虽然很多人不遵守校外租房的规定,但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限制效果,毕竟有制度约束,学生也不敢太放纵。他还说,现在“禁租令”取消,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房屋中介:出租房屋供不应求

  “禁租令”取消后,高校周围的出租房多了起来。记者对呼市几所高校周围的房屋中介中心进行了调查了解。据其中一家周姓负责人介绍,随着这段时间高校的陆续开学和“禁租令”的取消,来租房的学生也越来越多,

房价也跟着上涨,今年和往年相比房价上涨200多元。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高校周围的房源少,而求租房屋的人数过多,这就导致了租房人数大于出租房屋的人数,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这样必然导致房屋租赁价格上涨。

  ★律师:齐抓共管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苗荣盛律师。他说:教育部在8月份下发的高校学生住宿管理通知,允许大学生校外租房,高校将不再强行干预,解除了在校大学生在外租房的禁令。

  从法律角度和其它相关方面来讲,一是在此之前,教育部颁发的高校学生在外租房的禁令,从事实角度上来讲大部分还有这种现象存在,接近形同虚设,至少存在大学生在外租房,肯定有其合理成分。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加以规范。二是从人性化角度来讲,在校大学生均已成年,从民法角度讲,都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给予其相应的自由空间。当然这些自由空间应该是学校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的范畴之内,但尽可能满足其合理的要求,特别是教育部在《婚姻法》修定之后,取消了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结婚的禁止性规定。事实上,各高校内均已不同程度存在在校大学生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基于这种情况,他们不可能在学生宿舍居住和生活,这也是他们在外租房居住的基础。另一方面,放开在校大学生在外租房禁令以后,加大学校对学生的管理难度,学校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对此加以约束,以保证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工作、居住的安全。特别是加强在外租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其它的规范化管理。不妨为在外租房的大学生明确规定几种情形。其中之一,已经领取结婚证的允许,特殊情况的允许。不能以经济条件划分,以经济条件作为标准是一种歧视政策,对一些经济不宽裕、经济困难的学生是一种不公平待遇。这两种人员经过申请、登记可以允许在外居住。学校为了其安全,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家长,告诉其情况,以便家长和学校共同加强大学生在外租房的安全教育。三是教育部门放开大学生在外租房的禁令后,高校周围可租的房屋会大量出现。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工商、

房地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出租房屋应该去房管部门办理租赁许可证,同时,应该去公安部门办理外来人口居住登记,工商加强出租市场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家长齐抓共管,以保证大学生在校外租房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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