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双管齐下斩断“官煤勾结”黑色链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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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51 新京报 | |||||||||
社论 昨天是中央要求地方公职人员主动撤出入股煤矿投资的最后期限,媒体和公众对此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个中原因显而易见,当屡屡发生的矿难几乎不停地敲打人们的神经时,人们期待这次能斩断“官煤勾结”的黑色链条,补牢煤矿安全网的巨大漏洞,给矿工以充分的生命保障。
但是目前的结果似乎不那么乐观。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内蒙古,还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同时也没有见到其他地方有相关的情况公布。 没有人撤资并不是说在基层没有公职人员在煤矿入股,就全国而言,中央发文给出“最后通牒”显然不是无的放矢,而从个案来看,湖南娄底市一个地方煤矿就有32名党政干部入股,以“管”窥“豹”,也可证明公职人员入股煤矿现象之严重。 那些公职人员之所以不主动从煤矿撤资,其原因正如媒体报道中一位煤矿老板私下透露的,“宁不当官决不撤股”。入股煤矿的官员会在“当官”和“煤矿分红”中进行比较判断,在“每年投入20万元收益至少是20万元”的暴利面前,做官的“含金量”可能会低于入股的收益。 况且,如果不主动撤资会带来怎样的风险,入股者心里也不会不盘算。他们大多以手中的权力作“股”(即“干股”),即使是真的投资,也不会愚蠢到用自己的真名入股的程度,他们不出现在股东名单上,所以很难被发现。而且,入股煤矿的官员一般都不是一两个,在娄底市的那家煤矿有32个官员入股,这些人分布在镇政府、煤炭、矿管、安监、税务、公安等权力部门,他们已经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这无疑加大了查处的难度。所以,难怪煤矿老板比喻官员从中受益是“比抢银行都来得快,并且不承担任何风险”,在这样的情形下,他们会乐意吐出到嘴的肥肉吗? 黑心矿主冒险生产是一种赌博,入股官员甘冒丢官风险而不撤资也是一种赌博。赌博现象的存在,必然是赌徒能幻想从中得到一些利益,也的确有人从中得到了一些利益。鉴于此,人们更期待,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有关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能加大查处力度,让那些不愿悬崖勒马之徒品尝“赌输”的滋味。 要斩断“官煤勾结”的黑手,在纪检、司法机关硬起手腕的同时,改革目前我国的煤矿管理制度也迫在眉睫。 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国家在煤炭资源开采的许可上,目前还沿袭着过去的老办法:只要花上几十万元到二百来万元的较小投资取得采矿许可证,就可以获得以百万吨计的煤炭资源的开采权。表面上,这些资源还是国家的,实际上,只要再交上平均每吨一块多甚至只有几毛钱的资源补偿费,矿主就可以把煤矿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来开采。于是,一个年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的煤矿,不超能力生产,全部交足有关税费,一年的纯利润也能达数百万元,超能力生产甚至能达上千万元。这种由于资源的巨大稀缺性而带来的原本应该属于全民所有的溢价收益,也被这些人理所当然地据为己有———正是因为这块肉太肥,才吸引了一些官员不惜受到纪律处分来投资,煤矿老板即使是割下一块来行贿官员,留给自己的也仍然很大。 降低一些煤矿的暴利,把原本应归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的钱,设法收归国家,就要调整当前煤炭资源配置的相关政策(比如征收资源税);而降低煤矿的高额利润,降低对煤矿利润的期望值,再加上查处力度的加大,那些官员们面对投资煤矿,也许会恢复理性。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