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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地方法院出台办法对当事人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22:28 央视《焦点访谈》

  焦点访谈9月27日播出节目《说不清的“其它诉讼费”》,以下为节目内容。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法院是让人想到规矩,想到天平的地方。人们对法院的期望既有判决公正,也有办案过程的规范,在诉讼过程中如何收费,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办法和补充规定都做了严格的界定。但是记者在黑龙江采访的时候,却看到了这样的事儿。

  解说:

  王秀荣是黑龙江省双城市的居民,这段时间她碰上的烦心事不少,先是儿子和儿媳妇离婚让她操了很多心,她搞不明白的是除了受理费以外,法院又另外要求她交好几百块钱。

  记者:

  法庭要交多少钱呢?

  王秀荣 双城市新兴乡新胜村村民:

  交四、五百块钱吧。

  解说:

  按照我国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最高就是50块钱。王秀荣说他儿子离婚已经按规定交了5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法院要求她另外交的几百块钱是什么钱,他也没搞清。就此,记者来到了城郊法庭,这位法庭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事后我们才知道,他就是城郊法庭的庭长。而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则干脆说不知道。

  记者:

  离婚案件要多收五百块钱,这个是不是有这个情况?

  法庭工作人员:

  这事不知道,(我不是)具体办案,不知道。

  解说:

  对于记者的采访,法庭的工作人员都极力回避。但记者看到的一份文件给出了答案。这是《双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收取诉讼当事人其它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在这份文件当中规定了一些案件要缴纳“其它诉讼费”,比如离婚案件在双城市的当事人要收600元其它诉讼费,在其它乡镇的要收500元其它诉讼费,看来王秀荣儿子离婚被法院收取的几百元钱,大概就是根据这个文件收取的所谓其它诉讼费。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补充规定,其它诉讼费应该是审理过程实际发生的费用。那么王秀荣儿子的离婚案中究竟有多少实际发生的费用呢?

  记者:

  这个官司一共开了几次庭呢?

  王秀荣:

  开了一次。

  记者:

  开了一次庭就宣判了?

  王秀荣:

  他下来他没下来,反正他就是给我儿子打过电话,让我儿子去调解。

  解说:

  开了一次庭,法院就收取了几百元的其它诉讼费。和其他人一样,双城镇的王振华也按法院的要求交了其它诉讼费。王振华前不久打了一个财产纠纷的官司,交了915块钱受理费后,法院又让他交了相同金额的其它诉讼费。

  记者:

  你们当时法院让你交900多块钱,说是做什么用的?

  王振华的妻子:

  他们根本不说是啥钱,就说应该交这个钱,但是他的票里写得是其它费用。现在法院办事,不管去上多远的路程,都得收这笔什么跑油啦,就是这套钱,费用上就是这些费用。

  解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承担的其它诉讼费,包括勘验、鉴定、公告、翻译的实际支出和确有必要的异地调查取证时所支出的差旅费用,那么王振华交的915块钱的其它诉讼费是什么支出呢?

  记者:

  我想给您看一个收据,我们看一下这是2005年,也就是今年5月份的收据。

  苏君彪 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

  这个事我还真不知道,因为开票写的是什么,写的经手人姓魏,那我得回去调查一下这个事情,你现在让我想,我想不起来。

  解说:

  第二天记者找到了城郊法庭的工作人员,她们又有了新的说法。

  魏醉 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工作人员:

  这个案子我们将费用已经都给退去了,因为他当时异地查封,没有给他异地查封,所以没实际发生这些费用,所以我们都已给他退回去了。

  记者:

  退回去的证明你们有吗?

  魏醉:

  有,给你看看。王振华,这是他收的。

  解说:

  收据显示,法庭已经向当事人退还了这笔915元的费用,退还的日期是今年的9月9日,那么果真如此吗?记者再次找到了王振华一家。

  记者:

  你们这个900多块钱退给了你们没有?

  王振华的妻子:

  没有。

  记者:

  没有退你们怎么在退前的证明上签字呢?

  王振华的妻子:

  那要是不签字,我的案子还在他们的手里呢,我的案子到现在还没办呢。

  记者:

  是什么时候签的字?

  王振华的妻子:

  昨天。

  记者:

  昨天?今天是9月24号,那就是23号签的字?

  王振华的妻子:

  嗯。

  解说:

  按照王振华一家的说法,双城法院并没有退钱,却让当事人签字证明退过钱了,9月23日签的字,却要写成9月9日,也就是记者采访之前。城郊法庭的做法让人难以理解。、

  记者:

  法庭用这样的收据的情况它有多少?

  魏醉:

  没有,这是临时给他的一个收条,一个暂收条。

  记者:

  这是唯一的一件?

  魏醉:

  对。

  记者:

  您看我手里面这儿还有一个收据也写的魏,也盖着你们法庭的公章,这是你们的吗?

  魏醉:

  这个我不知道是什么案子。

  记者:

  这个魏是谁?

  魏醉:

  这个是我写的。

  记者:

  这又是您写的,您刚才还说一份,现在又出来一份?

  魏醉:

  那这个这么长时间,我也记不清。

  解说:

  对于收取其它诉讼费,最高人民法院有着严格的规定。收取的是符合规定的实际支出,显然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而按照双城法院的文件,其它诉讼费却不管是否有实际支出,都被明码标价了,这显然是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收费行为。而双城市法院的这份文件却称,本办法已争得了市政府和财政局的同意,为了解决法院经费不足的问题。

  邢海波 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从地方财政的角度来说,工资是保障的。但是办案经费,从财政的角度来说是不足的,在法院整个办公,办案过程当中,还有经费的缺口还是很大的。

  解说:

  即便是经费不足,法院怎么就可以公然以文件的形式来违反规定收费呢?在记者采访进行了几天之后,双城法院又有了新的说法,他们说文件下发以后也意识到没有法律依据,就专门下发文件废止,并且还真的向记者出示了废止其它诉讼费收取办法的文件,明确规定禁止向当事人收取其它费用。

  景丽春 黑龙江省双城市财政局副局长:

  现在收费项目形成文是由财政和他部门还有物价部门,两家得上报到省里头批准,这个文他拿来由我们主管股审核的时候就不符合规定,就没让他执行。

  记者:

  他成为拿来过,但是被咱们否决了?

  景丽春:

  对,没执行。

  记者:

  但是他现在没有执行这样的一个文件已经实施了,并且下发到各厅了,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景丽春:

  按政策是不允许。

  解说:

  收费办法出台的时间是5月28号,文号是双法发2005年第28号,这份废止文件是6月1日文号是双法发2005年第30号。前后只有三天的时间,单从这两份文件来看,双城法院还真是知错就改。然而记者刚走出法院的大门,就有当事人向记者反映双城法院收取其它诉讼费的情况,其中就有不少是最近才收的。

  市民:

  这个2005年8月16号,这个章是双城市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款项是其它费用,金额是130元,收款人是姓魏,是经手人。像这种带有税务章的,咱们都知道这是正式发票,这是应该收,像这种收据属不属于正式的,我们问一下吧,有点怀疑。

  记者: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法院要是收费的话,应该使用人民法院专用的诉讼的收费单据。

  市民:

  对,就是这样。

  解说:

  如果双城法院真是于6月1日发文废止了收取其它诉讼费的办法,为什么之后却没有停止收取其它诉讼费呢?莫非是基层的法官明知故犯吗?

  记者:

  你见过没有一个对(收取)其它费用废止的文件从法院里面下的?

  魏醉:

  我不知道。

  记者:

  对这个文件,后来有一个废止的文件,你知道吗?

  陈连娣 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法官:

  不知道。

  解说:

  双城法院声称即使出台了废止收费的文件,可基层法院的不少法官却根本不知道此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废止收费的文号是双法发2005年第30号。而另人意外的是,记者在法院又发现的一份双法发第30号文件。这是一份今年双城法院6月份的工作计划,这份文件的编号竟然和法院向我们出示的废止收费文件编号是一样的,都是双法发2005年第30号。两份文件编号相同,内容却截然不同,一份是法院今年6月份的工作计划,另一份是记者采访的第三天法院提供的废止收费的说明。文号一样,其中必然有一个是假的。

  记者:

  这份文件是关于印发双城法院2005年6月份工作计划的通知,而这份文件是双城法院关于28号文件也就是那个收费文件效力的说明,其中强调对收费文件进行废止,我们就很奇怪了,这两份完全开头一样的文件,为什么底下的内容却截然不同。

  王文旭 黑龙江省顺成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这个我不清楚。

  记者:

  而且就这个文件来讲,按照正规的文件应该有主题词、抄送、共印了多少份,而这份废止文件底下空白的,只有一个法院的公章,这个怎么解释?

  王文旭:

  我们立案厅不是行文机关部,我说不清楚。

  主持人:

  在刚才的镜头中,我们看了那么多收费条子上都写着“其它费用”,人们就会问这里的“其它”到底是什么?“其它费用”又用到了哪儿?双城市人民法院在文件中解释,收取其它费用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财政支出的不足,但是公然违反规定乱收费来弥补不足,却是绝不允许的。

  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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