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72号:加强北京城区道路户外广告管理的建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7:27 北京市政协网 | |||||||||
目前北京市城区特别是中心区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置较为混乱、急待规范、加强管理、进行整顿。 一、户外广告在道路两侧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道路两侧栽立的广告牌、匾林立、排列过密、布局欠妥。违反“北京市户外广告设
2.屋顶广告随意设置,十分杂乱,缺乏统一规划,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违反“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3.建设施工工地围挡以大型广告牌取代的形式正在蔓延。违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施工工地围挡设置户外广告”。 4.居民楼四周透空围挡成为户外广告的载体,损害了居住区环境的容貌。) 5.雷同内容的广告(如“男科”、“妇科”等)在市中心区特别是繁华路口到处设置,有碍城市文明环境建设,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6.有的广告几乎将建筑物全部或大部分墙面遮盖,严重影响建筑物容貌以及周围环境的协调。违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原建筑物、构筑物容貌“的规定。 7.地面广告牌有立体多层、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广告设置高度失控与整个城市容貌极不协调。 二、建议: 1.严格控制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造型、数量、体量、高度及内容; 2.地面栽立的广告牌匾应统一规划、整体设计,不易过多过密; 3.各类广告牌匾应先进行景观设计,其设置应有利于城市环境、容貌的美化、整洁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牌匾广告方案应有严格的审批手续,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 4.灯杆广告应严格禁止; 5.公交车站广告牌数量、范围应有度,不应按车站长度随意延伸设置,应制定相应规范标准; 6.商厦建筑物墙面及周围设置广告应制定实施细则,以便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7.道路名称标志牌不易与广告牌连成一体。 相关专题:北京市政协与新浪联合征集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