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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旗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将执行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5:5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史文丽) 昨日,记者从呼市发改委获悉,从11月1日起,呼市旗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同价。历时七年的农网改造“两改一同价”迈出可喜一步,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省钱了。

  据了解,呼市四个旗县以旗县为单位城乡居民执行了同价。其中托县农村居民电价由0.61元/千瓦时降为0.52元/千瓦时,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94.1万元;城镇居民由0.37元/
千瓦时上调为0.52元/千瓦时,城镇居民每年增加支出87.8万元。土左旗农村居民电价由0.64元/千瓦时降为0.52元/千瓦时,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20.7万元;城镇居民由0.37元/千瓦时上调为0.52元/千瓦时,城镇居民每年增加支出140.30万元。武川县农村居民电价由0.66元/千瓦时降为0.54元/千瓦时,每年减轻农村居民负担107.8万元;城镇居民由0.37元/千瓦时上调为0.54元/千瓦时,城镇居民每年多支出68.68万元。清水河县农村居民电价由0.685元/千瓦时降为0.56元/千瓦时,每年减轻农民负担42.5万元,城镇居民由0.37元/千瓦时上调为0.56元/千瓦时,城镇居民每年多支出价格65.64万元。一直以来,呼市农村居民用电价格都高于城镇居民,11月1日起执行旗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每年可为农村居民减轻负担共46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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