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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怒江水电开发能否帮百姓脱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6:26 中国青年报

  作者:巴山牛

  《新京报》10月23日消息,在近日召开的中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高层论坛上,中科院院士何祚庥透露,此前他曾与另一名院士向高层写了建议开发怒江水电的报告。何祚庥说,在怒江开发水电资源不会影响原始森林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要真正实现那里的环境保护,就是要实现那里人民的脱贫致富。让怒江当地居民脱贫是建议怒江水电开发的首
要目的,而供电倒还是其次的目的。

  怒江水电资源开发是否应该上马,这种争论已持续数年。在激烈的笔战和舌战中,主张派倾向于经济效益,反对派着眼于环境保护。何祚庥院士提出“让当地居民脱贫是首要目的”的观点,倒还是第一次,让人颇觉新鲜。不过我以为,何院士的这种观点其实过于含糊,且有以个人断言掩盖周密论证的嫌疑。

  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难发现何院士说法的逻辑问题。其一,水电开发对环境的影响,我们宁愿相信环境部门的结论。与何院士的无害论截然相反,国家环保总局牟广丰司长的看法是“盲目开发将破坏世界仅存的原始生物物种基因库”,“为‘西电东送’开发怒江得不偿失”。(

人民网2003年11月6日)如果不影响环境保护的断言本身就有问题,那么,所谓首先让当地居民脱贫的宣言就失去了意义。其二,何院士说供电是次要目的,缺少说服力。试想,供电无效益或者效益低下,当地居民所谓的获益岂不成了无源之水?

  同时,即便抛开环境损害不论,水电站的经济效益可观,何院士“首先让当地居民脱贫”的说法也靠不住。水电开发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能为当地群众提供一些就业机会,但需要明白的是,水电开发本身是个利益分配与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当地居民往往处于弱势。此前,

清华大学教授李针对怒江水电开发曾表示,在水电开发中,“获利的首先是电力部门;其次是地方政府;在现行体制下,老百姓很难参与到这个利益分配过程中去”。(《国际先驱导报》4月20日)

  或许,李的看法有些绝对,但有其事实依据。怒江大坝最近的邻居、18年前动工兴建的漫湾水电站曾经喊出“漫湾发电之日,也就是百姓富裕之时”的口号,但当地农民整天守在电站的旁边,至今却用不起每度高达一两块钱的电。电站并网发电,电力部门迎来了滚滚财源,地方政府有了新税源,但千万不要以为库区居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就会有多大提高。水电资源一般分布在欠发达地区。面对捉襟见肘的公共财政,地方政府能够分配给库区居民多少呢?

  从宽泛的角度看,如果怒江水电开发有效益的话,那么,人民包括当地居民当然是受益者。但是,要说“让怒江当地居民脱贫是水电开发的首要目的”,这种说法显得有些矫情。试看目前已并网发电的各大中型水电站,当地居民真的成了最主要的受益者,而电力部门和地方政府真的退居“次要”位置了吗?

  实现当地居民脱贫,这是再堂皇不过的理由,也是当地居民祖祖辈辈的梦想。但是,要实现这个梦想,需要的并不是过度开采资源和牺牲环境,而是国家转移支付和扶贫政策的落实。拿首先让当地居民脱贫的理由让怒江水电站上马,很可能在事前自以为是,到后来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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