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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比癫痫病更可怕的是警察权滥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22:35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朱述古

  《新京报》11月2日消息,北海海关缉私警察曾其健驾驶轿车在北海街头撞死6人,酿成震动一时的“4·11”事件。在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机关后,被告方申请司法鉴定,得出曾其健患有癫痫病的结论,事故原因也因此“不排除有癫痫病发作的可能性”。近日,当地检察院起诉书认为,曾其健自2001年开始患有癫痫病,“在其后的驾驶
证年审时,均隐瞒其疾病,得以通过体检和年审”,“持无效驾驶证,驾驶无证车辆,以在城市道理上高速行驶的危险方法,造成6人死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这起影响恶劣的事件,公诉方既承认了事故原因“不排除有癫痫病发作的可能性”,又表明了拒绝因癫痫病史而为其开脱的态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量刑上一般比“交通肇事罪”重)。不过我以为,无论是以何种罪名量刑,这起缉私警察撞死6人的事件,都不只是曾其健“一人做事一人当”的事情。透过“4·11”事件,我们看到的是警察队伍教育管理不严所暴露的问题。

  不错,曾其健是位有病的警察,但他同时也是一位“神通广大”的警察。这种“神通”至少可以表现为四个方面。其一,自己虽然自2001年就开始患上癫痫病,却连续四年顺利通过体检和驾驶证年审。其二,他居然敢持无效的驾驶证驾车上路;其三,他的车来路不明,按报道中的说法,是一辆“未经车管部门登记的套牌车”,却可以明目张胆招摇过市;其四,他敢于在闹市区“严重超速行驶”而肆无忌惮。对于其中的任何一项,哪一位没有背景的司机能够望其项背呢?

  无论是车辆管理还是相关证照管理,有关部门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在曾其健眼里都形同无物。不难设想,如果没有这场惨烈

车祸的发生,曾其健违规取得驾照、驾无照车超速行驶的行为根本就不会暴露,更谈不上得到处理。而能够得到这些凌驾于规则之上的特权,除去其缉私警察的身份之外,很难找到其他合理解释。

  癫痫病是一种外显性很强的疾病。曾其健自2001年就开始患有癫痫病,单位不知情的可能性很小。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领导允许其驾车,无疑是对包括曾其健本人安全的不负责任。交警部门顺利通过体检和驾驶证年审,要么是失职,要么是徇私。同时,曾其健驾驶的未经车管部门登记的套牌车究竟从哪里搞到手,套牌车套的谁的牌,车管部门过问没有,都值得弄个水落石出。如果在曾其健被量刑后对这些问题不闻不问,我们很难防备又一个“曾其健”成为公共安全的杀手,也不能肯定警察队伍中就没有隐藏尚未浮出水面的“曾其健”。

  “4·11”事件发生后,海关总署缉私局领导曾亲赴北海市,登门向受害者表示安慰和道歉。这种姿态或许能令悲痛的遇难者家属感到些许慰藉,但我以为,如果海关总署缉私局的歉意仅仅是礼节性的,而没有对治警不严的深刻反省,那就还做得很不够。癫痫病患者显然不适合从事警察工作。但需要明白的是,比癫痫病更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乃至社会公正与秩序的,是警察对法纪的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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