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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焦点访谈》:全国公安部门重拳打击两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22:17 央视《焦点访谈》

  《焦点访谈》2005年11月6日播出节目《重拳出击打“两抢”》,以下是节目内容实录:

  主持人 敬一丹:

  这个镜头记录了一起街头抢劫案的发生。抢劫犯罪是近年来在各地比较高发的犯罪活
动,据公安部门统计,目前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抢劫、抢夺、盗窃犯罪的发案率占了80%以上。警方分析,这种案件在流动人口多、经济发达的地区尤为突出。

  解说:

  这是广东省东莞市的热心市民用家用摄像机拍摄的资料。事件发生在一天早晨,画面上的这位提着包的女青年正在通过石碣镇一个街道的路口,随后发生的一幕或许让她一辈子都忘不了。注意,画面上的这位男子看似正常地和她擦肩而过,然后惊险的一幕出现了。突然,这名男子掐住了她的脖子,他的另一名同伙从前面下手,实施抢劫,尽管这位女青年奋力挣扎,最终身上的包还是被抢走了。

  据拍摄者观察,这伙人经常白天聚集在公共汽车站台上伺机寻找下手的目标。这几幅照片向我们展示了另一起抢劫案的全过程,正在等车的这位女青年突遭黑手。

  如此猖狂的抢劫活动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他们立即组成了专案组,对这个抢劫团伙的活动进行了秘密侦查。

  余俊杰

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副局长:

  我们组织了我们的技术人员,在他们反映的那个位置把那些人一个一个录下来。后来通过我们这几天的调查,发现这帮人没有固定的住所,都晚上睡在公园里面。

  解说: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这个涉嫌抢劫的犯罪团伙总共有十几名成员,他们经常出没在石碣镇东风中路街心公园和附近的网吧里。

  刘汝新 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刑警队指导员:

  他们在整个公园范围内,这范围内有树,平时在大树底下睡觉。

  记者:

  他们抢劫的时间一般选择在什么时候?

  刘汝新:

  他们一般选择的时间都大多在早上六点钟到七点半的时间。

  记者:

  逃跑的线路呢?

  曾桥生 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刑警队民警:

  他们逃跑,一般抢了以后就往里面的华润广场那里,公园里,中间那里走。

  解说:

  今年9月22号早晨,这个涉嫌抢劫犯罪的同伙成员和往常一样,陆续来到了石碣镇东风中路的街心公园。正当他们准备再次伺机作案的时候,警方果断出击,90多名民警分三组对他们实施了抓捕。在这次行动中,警方一举抓获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十几名,目前已有11人被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据警方调查,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他们就作案一百多起。

  庞帅 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刑警队民警:

  他们这个团伙有十几个人,经常两个人或者三个人随机结合在一起,选择的目标也比较随机性,就是经过那里的那些单身的女工。

  记者:

  抢的东西主要是什么?

  庞帅:

  挂包、现金、手机,还有一些首饰。

  解说:

  在被拘留的11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23岁,他们都是从外地来东莞的流动人员,到东莞的时间有的是几个月,有的已经几年了。他们有的曾经在理发店、餐馆打工,有的是在工厂打工被开除。

  曾桥生:

  自己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他自己又不愿意做三四百块钱、五六百块钱的工,因为自己好吃懒做,好的工作做不了,苦的工作他不肯去做。

  解说:

  犯罪嫌疑人陈胜,18岁,重庆市綦江县人,多次参与抢劫。在这幅照片上,画面右侧穿圆领T恤衫的就是陈胜。

  记者:

  你把这个过程跟我说一下。

  陈胜 犯罪嫌疑人:

  当时是这样的,我看见一个女孩子过来了,我一过去,然后就把她脖子一勒,把她按在地上,他一开始摸手机,我就拉着那个女的手,就这样。

  解说:

  图片上和陈胜一起作案的是犯罪嫌疑人杨少华。杨少华,19岁,江西省南昌市人。

  记者:

  手机怎么处理了?

  杨少华 犯罪嫌疑人:

  手机卖掉了。

  记者:

  卖了多少钱?

  杨少华:

  卖了几百块钱。

  记者:

  卖给什么人了?

  杨少华:

  卖给收手机的了。

  解说:

  黄崇安也是这个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他参与作案十几起,其中最大的一次抢劫现金两万多元。

  黄崇安:

  看见一个女的从

摩托车下来,拿了一个手提包,陈胜向我示意,意思说这个女的可能有钱,包里面,后来我就明白了,就动手。抢了之后跑了,陈胜先跑的,我在后面。之后回去一数,有两万二千现金,手机一个,具体就这样。

  记者:

  你们几个人?

  黄崇安:

  三个。

  记者:

  你分了多少钱?

  黄崇安:

  我分6700块。

  解说: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个犯罪团伙的成员通常是几个人合租一个出租屋,他们吃住在一起,互相交流抢劫犯罪的手段,互相配合、互相壮胆,以至于胆量越来越大,发展到公然在大白天肆无忌惮地抢劫。

  犯罪嫌疑人李志鹏,23岁,广西桂林市人。

  记者:

  你前后总共做了多少次?

  李志鹏 犯罪嫌疑人:

  不太清楚,记不清。

  记者:

  大约能有多少次?

  李志鹏:

  我记得是20多次。

  记者:

  20多次。

  解说:

  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中,记者发现他们第一次抢劫都得手了,在随后的多次抢劫中也很少失手,而且抢到手的手机销赃的渠道也很畅通。作案的成本低,来钱快,这也是刺激他们屡次作案的原因。目前,对这些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犯罪事实,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这个抢劫犯罪团伙被打掉后,已有30多名受害人来到公安机关指认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人员:

  能不能辨认出来哪个是抢劫你的?慢慢仔细地看一看。

  受害人1:

  这个。

  公安机关人员:

  25号?

  受害人1:

  嗯。

  解说:

  抢劫是性质十分恶劣的犯罪行为。抢劫犯罪多是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有分工、有协作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往往是多人联手,相反,受害者往往只是孤身一人,并且大多数是女性和老人。抢劫不仅抢走了被害人的钱财,而且在受害人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一些受害人回想起被抢劫的一幕,至今还心有余悸。

  受害人2:

  这次经历,心里面还是恐惧占一大部分。

  受害人3:

  现在走过那里,心里都有一点怕。走一段时间,可能抬头往后面看一下这样子。

  解说:

  尽管这个犯罪团伙在两三月个内就作案一百多起,但是据记者了解,当如此猖狂的抢劫案发生的时候,这些遭抢劫的受害人却很少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

  你当时为什么没有来报案?

  受害人4:

  我想着我又没有时间,再一个,我又懒得走,我就没有过来了。

  解说:

  有些受害人怕麻烦,有些受害人觉得被抢劫的财务数量不多,因此他们被抢劫后,都不向公安机关去报案。由于受害人没有及时报案,这给公安机关侦破抢劫案件带来一定的难度。

  庞帅:

  如果被害人在被抢劫之后不报案,我们就无法发现犯罪的线索,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证据认定这个犯罪的事实。

  曾桥生:

  因为每个案件都必须有事主去报案,不可能凭空设想,只有事主来指认,来辨认这个事实,有这回事的话,我们才能对这个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理。

  解说:

  由于这起案件东莞警方还在继续征集被害人前来指认犯罪嫌疑人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大家普遍关心的抢劫犯罪这一热点治安问题,东莞市也加大了整治力度。

  李灼华 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

  目前我们全市都正在推广视频的路面监控系统,要加强路面的见警率,让我们社会面上形成一个比较良好的巡逻的警务体系。

  解说:

  今年4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打击抢夺、抢劫、盗窃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其中破获抢劫案件12万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黄祖跃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

  我们在今年以来的专项斗争中,各地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进行比如说破大案、打团伙,通过打击防范和建立防范打防控的网络来减少这类犯罪活动的产生。在接近年底的最后两个月时间里头,要取得更大的成效。

  主持人:

  为了坚决、有效地遏制抢劫犯罪的高发势头,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试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抢劫罪的认定范围,从法律上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也将继续保持对这种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为群众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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