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聚焦:打击网络“裸聊”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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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8:05 法治在线 | |||||||||
从刚才的片子当中我们看到,网监部门的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们的网络环境,但是,由于利用网络组织淫秽色情表演毕竟是在虚拟空间中进行的,到底这种行为该如何认定,打击这类的违法犯罪活动,执法机关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扬州市和泰州市公安机关的网监部门在打击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组织淫秽色情表演专项行动中,取得了成功,但是他们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
扬州市公安局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张太明 处长: 这个案件是利用视频进行网络淫秽表演,还是利用网络聚众淫乱这一块,我们当时感觉到很难定,为什么?就是说按照现实生活中的聚众淫乱,他是在一个房间,几对男女在进行淫乱,网络上是怎么样的,网络上是在通过信息传播把你的每对男女的视频传送到一个房间,相互之间进行观看。 中国人民大学 韩玉胜 教授(组织淫秽表演还是利用网络聚众淫乱): 从刑法来说已经有组织淫秽表演罪。这个罪指的是组织相关的人员进行淫秽的表演给其他人观看。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刑法关于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规定适用于利用网络组织淫秽色情表演的行为吗? 中国人民大学 韩玉胜 教授: 适用?这样一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认定为犯罪行为的,而且我们打击的是组织者。从现在网聊的情况来看区分几种不同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在一个专门的视频室里搞淫秽表演。还有一种就是有组织者,但是分散的,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说的点对点的这种,看起来是一个对一个,但其实是有组织者安排这些人去做。无论表现形式是什么,从形式性质来讲都是一样的,都是属于淫秽表演。现在法律规定已经足以应付现在的大部分行为。 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三部门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进行淫秽色情活动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网友中间也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 “男女朋友之间或者夫妻之间点对点的视频裸聊”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是他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 韩玉胜 教授: 网络的公共空间概念,是否违法? 在打击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色情表演的专项行动中,为了取证,执法机关会对一些有越轨行为的网民进行监控,执法机关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及到了这些人的隐私权呢。 中国人民大学 韩玉胜 教授: 说到隐私权,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保护自身的权利。但是我们都知道,作为任何一个公民,他的权利永远是在法律的限度内才能够享有这个权利,而且我们还要注意,当我们讲到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你还有相应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永远是对等的。作为一个公民来讲,你确实享有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利,其中包括隐私权,但是你的这些权利的行使一定要以遵守国家法律作为前提。如果你的这种行为突破了法律的界限,你的隐私权就不再成为隐私权,而成为一种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 主持人:虽然网络是虚拟的,我们在网络上的身份是匿名的,但在网络的世界里也有公共场所和私人空间,在现实生活中要遵守的公共道德和法律规范,在网络的世界里依然适用,那些心存侥幸,企图隐藏在网络世界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