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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法治在线》:追踪铁锤凶手(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8:43 央视《法治在线》
央视《法治在线》:追踪铁锤凶手(图)

犯罪嫌疑人的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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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法治在线》11月2日播出《追踪铁锤凶手》,以下为节目内容。

  连续七年 神秘凶手接连作案

  巨额投资 警方布下天罗地网

  七年追凶一波三折 狡猾凶手最终如何落网

  《第一现场:追踪铁锤凶手》

  近年来,吉林省延吉市接连发生多起用铁锤击打受害人的抢劫案件,为了抓住行凶抢劫的嫌疑人,延吉警方用尽了各种方法,但是七年的时间过去了,这名铁锤凶手却迟迟没有落网,而警方也从没有放弃对他的追踪。

  吉林省延吉市

  2005年5月15日,吉林省延吉市一小区楼道内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一名男子用铁锤将受害人击打后抢走了大量现金。这起案件让警方回忆起了以往几年发生在延吉市的类似案件,从1998年到现在,延吉市已经接连发生了七起用铁锤击打受害人的抢劫案,被抢金额数十万元,其中发生在2003年的案件还出现了致人死亡的情况。

  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刑警支队长陈晓明:

  这个案件对我们延边来说是比较大的,而且这一锤子下去也可能是造成死亡,也可能是重伤,就无法估计他犯罪的程度到底有多大,所以这个案子必须要侦破。

  系列抢劫案在延吉这个边陲小城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过去的几年中,每年都会有一到两起这样的案件发生,给老百姓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警方深知凶手一天不落网,这样的压力就会与日俱增,但是警方要想抓住凶手却并不容易。

  警方:因为是抢劫案子,作案的时间非常短,几乎可以说是几十秒的时间,所以留下的痕迹物证是有时候留下来一般的作案工具,有时候什么也没有留,基本上有的时候作案工具有留下,其它基本上很少提取到痕迹物证。

  警方惊奇地发现,在这些案件中,凶手每次都会把作案使用的铁锤遗留在现场,这一把把的铁锤成了警方追踪凶手的关键物证。警方顺利地在上面提取到了几枚指纹,但是在警方的指纹数据库中,却没有任何嫌疑人的纪录。

  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刑警支队长陈晓明:

  因为我们的指纹储备也是在逐年地增多,我们也希望通过指纹的查询比率,我们每个月就这起案件现场提取的指纹都在自动检索当中,每个月都走一遍,力求发现,但是这个人确实没有前科。

  指纹追查没有结果,警方继续围绕这几把铁锤寻找线索,希望从中能够发现嫌疑人的信息。警方发现,这些铁锤大小基本一致,重量都在1500克左右。

  警方:

  这七把锤子都是新的,也就是为了做这个案,这个犯罪分子特别买了这个锤子,做完案以后就扔弃在现场。

  如果这些铁锤都是凶手在作案前购买的,那么在铁锤的来源上是否能够发现凶手的线索呢,警方随即走访了延吉市大大小小的五金商店。

  经过走访,警方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此后侦察员又对包裹铁锤的报纸进行了仔细调查,仍是毫无结果。经过一番周折,警方开始感觉到,他们遇到了一个真正狡猾的对手,他既然敢在作案之后将凶器遗留在现场,就不会给警方留下任何的破绽。

  系列抢劫案扑朔迷离 警方将会如何突破

  提取指纹 模拟图像 幕后真凶究竟身藏何处

  在长达七年的追凶过程中,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作案工具的调查,凶手为什么每次作案都选择铁锤,而且还要扔在现场,这一个个疑问给警方刻画嫌疑人特征提供了参考。

  警方:

  作案工具是非常特殊的工具,也是给我们带来极大的兴趣,也进行了不少的分析。是不是认为以前使用过这样的铁锤,使用顺手了,所以作案的时候也用这个。所以对从事能够使用铁锤的行业进行了调查,

  围绕作案工具调查的同时,警方曾经还试图通过画像来锁定凶手。但是由于大部分受害人被袭击后记忆变得模糊,这使警方模拟画像的准确率大大降低。

  在调查中警方得知,很多受害人被抢走的钱物中有大量的外币,围绕这些赃物,警方也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然而警方的各种努力却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一次次地调查,一遍遍地走访,警方始终没能发现这个铁锤凶手的蛛丝马迹。

  警方:为了破这个案子,一切可能性,有可能能够捕捉到犯罪分子踪迹的所有方面都做了。

  警方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他们的侦查方向正在逐渐向嫌疑人靠近。通过对系列案件分析后警方发现,这些受害者虽然分布在延吉市各个不同的区域,但是她们之间却存在着某种相同的特点。

  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刑警支队长陈晓明:

  他主要的对象就是在银行门口兑换外币的这些妇女,因为延边出国劳务人员非常多,一些出国劳务人员带过来一些外币,或者汇过来一些外币,家属取完钱以后就兑换,犯罪分子就瞄准了这个目标进行寻找作案对象。

  警方发现,凶手选取的作案目标大都是单身的中年妇女,案件发生时,她们身上都携带了大量的现金,而且被抢劫的地点基本上就在受害者家附近。警方判断这些共同点应该不是一种巧合,而是凶手的刻意选择。

  警方:

  作案分子选择作案目标大多数都是选择到储蓄所、银行取美元、外币的人员,所以如果作案的话,他首先必须接触这些地方,或者周围的环境。

  警方分析,凶手每次作案前会在银行附近选取目标,然后再跟踪到受害人家附近,选择时机进行作案。在得出这一结论后,延吉市的各大银行成了警方的重点调查范围。

  警方:

  犯罪分子尾随被害人有一个跟踪的过程然后他有预伏的过程,在这个线路上,我们的民警也按照这个时间段,也按照这个地点在这些妇女的家庭附近我们也进行了预伏,看看能否抓住现行。他行走的路线我们也看,有没有类似体貌特征的人跟踪尾随,我们这样看能不能发现犯罪嫌疑人。

  由于担心大规模的排查可能打草惊蛇,警方秘密地在市内各大银行、金融网点派出了侦察员进行化装侦察,重点关注银行附近的可疑人员。然而一段时间过去后,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踪迹,本来看似已经柳暗花明的工作再次陷入了僵局。

  劫案再次发生 警方布下天罗地网

  漫漫七年追凶路 最终将会如何突破

  2005年7月15日,正当警方加紧调查的时候,延吉市的一个小区再次发生了劫案,作案手法与前几起案件如出一辙。

  受害者:我是这么下楼,他是这么上来就碰的。他打完了以后,使劲喊了,喊完了以后,什么伤我也不太清楚。

  记者:当时什么东西被抢了?

  受害者:我那个时候带一个大兜子。

  记者:里面有多少钱?

  受害者:有人民币一万八千多,韩币100万,美元1千4百,还有一张100元的欧元,还有电话本,两个手机。

  记者:你知道这些大约值人民币多少钱?

  受害者:人民币一共4万多块钱。

  我们经过调查了解到,被害人的母亲在2003年5月16号通过相同类似的案件当中被害去世了,所以给我们很大的震惊,带来了极大的愤怒,也给我们带来了必须侦破此案的决心。

  这起案件震动了每一位侦察员,大家没有想到凶手会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再次作案得逞,经过研究警方决定加大侦查力度,投入20万元在延吉市的各个金融网点安装摄像头,并派出专职人员全天监控。

  警方:

  上班就看监视器,就在那儿看,看看这周围有没有我们刻划的体貌特征的人出现了,一旦出现了我们就得围着这个人跟着他走。

  通过监控录像,警方发现了几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但是经过深入调查,他们的作案嫌疑都被排除。此时警方开始担心,要抓住这名铁锤凶手还要等上一年的时间,因为根据以往几年的案件记录,这名狡猾的凶手每年最多只做两起案件。

  2005年9月底,正当警方为这起案件一筹莫展的时候,案件调查却突然出现了转机。

  警方:

  他7月15号做了最后这一起案件,他抢了一部手机,我们对手机进行布控,我们对所有的手机销售网点,个体的收购手机的地方我们都进行了布控,布控以后我们发现了这部手机。

  在一个手机二手市场,警方意外发现了受害人被抢走的手机,而据现在手机持有人的回忆,这个卖给他手机的男子与警方要找的嫌疑人非常相似,但是这名男子的具体身份他却不清楚。

  警方:

  这样我们就通过当时卖手机的整个过程,他旁边接触的人员,当时在现场还有什么人,我们经过这么调查,通过所有在场的人了解,发现这个人叫张建平,是汪清人。

  犯罪嫌疑人张建平,今年35岁, 吉林省汪清县人,曾经从事

装修行业,与警方所要寻找的嫌疑人特征非常相似。警方决定立即对其实施抓捕,而当警方赶到张建平的家中时,却发现他已经不知所踪。

  2005年9月29日,消失多日的张建平突然出现在了警方的监控录像中,机不可失,抓捕行动立即展开。

  在银行的各个路口,警方布下多名警力,对嫌疑人张建平进行秘密监控。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张建平在银行门前不停地来回走动,并不时地对四周警觉地观察。在确认此人就是警方要找的嫌疑人张建平后,抓捕行动迅速展开。

  落网后张建平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他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行迹将要败露,准备兑换外币潜逃,没想到被警方抓捕归案。

  七年行凶作案九起 抢劫数额却达40余万

  系列抢劫案引出安全隐患话题

  《法治聚焦:银行门前的安全防范》

  经过延吉警方的努力,这起历时七年的系列抢劫案终于尘埃落定,事后经犯罪嫌疑人交待,在七年中他只做了九起案件,但是抢得的财物却已经超过了40万元,抢劫数额之所以如此巨大,与他的抢劫目标密不可分。

  据犯罪嫌疑人张建平交待,为了不让警方发现自己的踪迹,他每年最多只做两起案件,为了确保在仅有的两起案件中抢得更多的财物,他的作案目标都是经过了严格的选择,有时为了确定一个抢劫对象,他甚至会连续跟踪受害者一个多月。

  同期

  受害人的共同特点基本上都是中老年妇女,而且下班的时候是携带大量的现金,而且是单身,经常下班回家的时候携带大量的现金回去,这样就给作案分子留下了很大的作案空隙,基本上都有这个特点。

  其实延吉市的这起系列抢劫案在全国来说并不罕见,近年来,在我国很多城市都发生过类似的案件,银行门前的抢劫案屡见不鲜,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犯罪手段。由于这类案件的特殊性,受害者的损失一般都很大,甚至还有生命危险,另外而由于案件的突发性,警方侦破起来的难度也非常大。

  同期

  我认为应该提醒的是尽量个人少携带大量现金,如果去银行办理完业务以后,应该尽可能地有伙伴陪同,或者尽快地离开,不要在公共场所大量露出现金之类的,外币等等,给不良的人留下可乘之机。

  去银行取钱存钱是我们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谁也不希望出现意外的情况,当然,这就需要我们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避免类似的抢劫案件再次发生。

  法治在线西安行——关注大学生就业

  主持人:又到了我们的互动时间,我们法治在线在西安举办的公益普法活动也吸引了很多大学生朋友的参与,律师们在接受咨询时发现,学生朋友们遇到的法律问题当中,最集中的就算是求职中和企业的纠纷了,那么面对一个庞大的企业,刚进入社会的学生怎么样保证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呢?一起来看一看。

  有位姓董的学生朋友告诉律师,他跟一家公司签订了三年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半年,但是由于他的工作失误,公司决定把他的试用期再延长三个月作为惩罚,小董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呢?

  王律师:

  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在半年时间以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意约定,约定以后不能随意变更延长,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那么小董应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王律师:

  小董要做的,首先要依据合同的约定和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小董可以就这件事情向劳动管理部门的劳动检察大队去进行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仲裁下达以后双方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进行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维护他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生活中还有些大学生朋友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单位地点发生了变化,有时甚至是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要求员工也必须跟着过去,否则就是违约要给单位赔钱,由于刚刚找到称心的工作学生往往难以取舍,那么单位的这种做法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么

  王律师:

  劳动合同当中作为一项约定的基本内容,公司以变更工作地点这种行为实际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任何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的一致同意,没有经过协商同意以前他变更行为就是一种违约行为,所以劳动者不应该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应该是单位去承担,因他单方变更导致合同终止这样法律后果

  这么说来,不仅劳动者不用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还可以要求单位对自己进行赔偿。

  咨询当天,律师们碰到的由于违约金纠纷来寻求帮助的学生有不少,研究生小代就是其中一位,她在被学校研究生院录取以后,工作单位却拒绝把档案关系转到学校,并以此为要挟找小代要了两万多元的违约金。

  “你这个问题是你工资不多,但是违约金收得太高了 现在能不能打官司的问题

  首先违约金肯定是高 是不合理的 而且如果你合同里面没有约定根本就不能收你的违约金”

  律师介绍说,违约金一般以三个月工资为限,过高的违约金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是像这类劳动纠纷,申诉和调解的时效期是个最大的问题,而这一点往往被就业者忽视。

  “你应该在两个月内就提出来 现在已经一年多了”

  主持人:如果对单位的决定有异议,一定要在60天内提出,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大家注意这个时效,别让麻烦过期,到时候就很难解决了。

  咨询中还有朋友说,单位以新员工工作不熟练为由,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金,那么这种做法是不是正确呢?

  韩律师:

  最低工资是维持一个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个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测算出来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支付过低的工资 不熟练的话 一般企业采取的方式是在试用期内工资适当减一些 比如支付八折的工资 但是绝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这肯定不合法

  面临毕业,有些大学生勇敢地加入了创业的行列,但有些朋友遇到了生意伙伴拖欠货款等行为,创业之初资金本来就紧张,要是靠诉讼解决时间又拖不起,这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

  韩律师:

  最好的方法肯定是用法律手段来处理 但是不一定是打官司 很多律师事务所都有公司业务 你可以通过律师让他发律师函 上门催款等方式向对方施加压力 一般处于法律的震慑对方都会更快地解决 这比你自己去要好 同时这种收费也不是太高 一两千元就能处理一个十万元的案子

  主持人:由于就业竞争日益激烈,大学生朋友在找到中意的工作后都非常珍惜工作岗位,不愿与单位发生矛盾,但是大家也不要一味地委曲求全,不是有句话叫“该出手时就出手”么,学会保护自己,才能让事业之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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