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向痛斥“嘴巴腐败”的市委书记进一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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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0: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作者:刘克军 “奢侈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吃掉的是党的优良作风,吃掉的是党心民心,吃掉的是党的执政基础。”武汉市委书记日前在“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会议”上将公款吃喝痛斥为“嘴巴上的腐败”。为此,近日武汉市宣布了6条“公款吃喝禁令”,其中,“禁酒令”明确规定,除外事活动、重大庆典活动外,工作日午间不能饮酒。(11月13日《新京报》)
市委书记冲冠一怒,效果立竿见影——6条“公款吃喝禁令”立马出台。不管这次激动人心的“痛斥”,以及由此出台的6条“禁令”能否真正堵住“嘴巴上的腐败”,至少已让一方百姓看到了党政机关围堵公款吃喝的决心。但笔者忧虑的是,公款吃喝之风在不少地方已经积重难返,仅靠“痛斥”和由此随机产生的“禁令”恐怕很难将其刹住。为让武汉市的6条“禁令”起到更好的效果,笔者想就个人的一点看法为苗书记进上一言。 笔者留意到,市委书记在痛斥“嘴巴上的腐败”时,列举了一些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的个案:譬如有的单位接待一个客人竟有10多人陪,上了一二十道菜,花掉数千元,吃喝完后还要唱歌、跳舞、洗桑拿;再譬如某区的基层单位因吃喝负债累累,无钱结账,被餐馆老板告到了法院;还有的私人请客、公家埋单,用餐票套现……中国有句老俗话叫做“杀鸡给猴看”,联想到这些个案,笔者想建言市委书记:公布这些“嘴巴腐败”官员的名字以及处罚情况。“有的单位”是个什么单位?“某区的基层单位”是哪个区?“还有的私人请客公款埋单”是谁干的?我想,这些情况不仅我等老百姓感兴趣,其他的官员也感兴趣。把这些当事人拿到太阳下晒晒,也好让其他官员知道什么叫做“嘴巴上的腐败”及其下场,进而学会“前车之鉴”。 之所以进这一言,我想市委书记肯定有所耳闻:时下一些官员早已把领导在不同场合的“痛斥”、“怒斥”当成了“走过场”,听听也就过去了,而后依然我行我素。笔者一直信奉“全面撒网不如重点捕鱼”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道理,所以在想,如果市委书记能够痛下杀手拿这些腐败个案以儆效尤的话,效果肯定比“痛斥”要强得多,也能让6条“禁令”实施得更顺畅一些,不信您试试看? 当然,“杀鸡给猴看”只能在制度实施初期具有威慑力,“猴”一旦熟悉了“杀鸡”,这个措施就没有用了。这就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监管制度。如今,在市委书记的痛斥下,6条“禁令”顺利地出台了,但谁来实施?如何实施?如果监管不力或者“法不责众”怎么办?这就是笔者要为市委书记进的又一言:执法必严。关键时刻,同样需要“杀鸡给猴看”,只不过这一阶段需要“杀”那些监管不力者,让其他监督者知道监管失职的后果,让监管者和“请”“吃”双方承当同样甚至更重的惩罚,如此则不愁“嘴巴上的腐败”堵不住了。 笔者的建言如果能够有幸传进市委书记的耳朵,且能被市委书记所重视的话,我想,就不会再有诸多“有的单位公款吃喝”、“某区干部吃喝负债”之类的案例,让您痛心疾首、大声痛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