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电信运营商怎会因计费差错多收一个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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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1:49 新京报 | |||||||||
作者:马红漫(上海经济学博士生) 据新华社11月21日报道,根据河南省质监部门抽检结果,2004年该省的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达到了12.2%,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一年至少多收费1亿元。 通过不准确的计量标准获得不当利益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大家到菜市场买菜,经常
电信企业与菜市场小贩最大的不同是,一旦我们发现此小贩有过欺骗顾客,玩弄秤里乾坤的先例,我们能够再也不去他那里买菜,因为市场上其他数量众多、信誉良好的小贩能够满足我们买菜的需求。而那个玩弄小聪明的小贩最终必然栽倒在市场竞争的铁律下。 但遗憾的是,对于电信企业消费者却无能为力,因为电信产业垄断的现状使得我们无法抛弃违背信誉的企业。可见,一亿元的超额话费能够在明码标价的状况下被企业明目张胆地收走,反应出垄断性企业获得的利益与受到的监管严重不对等。 针对话费误差的问题,早在1995年,当时的国家邮电部就已经定下了规矩:话单差错率应低于万分之一,即1万张话单里最多有1张错误话单。既然早有明文规定,为何河南电信运营商却依旧敢于违规收费呢?显然问题在于监管缺位。 对于垄断的电信企业来说,消费者不仅无法通过市场选择抛弃信誉低下的企业,甚至连判断是否被商业欺骗的能力都不具备。针对这样一个买卖双方地位严重不对称的行业,第三方的强势监管就成为一个必然选择了。 事实上,正是基于垄断造成的市场力量的不对称,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了非常严格,甚至几乎“不讲道理”的手段来对垄断企业进行规制。今年七月,AMD诉英特尔涉嫌垄断案件一度陷入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困局,在当事双方无法自行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政府作为第三方监管势力介入调查。英特尔设在英国、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办事机构突然遭到欧盟和当地政府官员的调查,政府调查人员直接进入英特尔在当地的办公室,替AMD完成查找英特尔垄断行为的证据。 在国际通行的理念看来,政府作为第三方势力的强力介入,维护市场势力平衡,打击垄断企业攫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和机会主义倾向是很正常的。 同样对于垄断的规制,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垄断企业往往名义上的监管者是行业主管部门,而这些行业主管部门在人员、利益方面却与垄断企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整个社会对垄断企业的市场行为,特别是对与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市场行为的约束和监管,还显得很欠缺。因此我们看到,对于电信企业,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反而是“不要打价格战”、“不要低价竞争”等维护企业利益、摒弃竞争的反向“监管”。 我国早在1994年开始了《反垄断法》的起草工作,然而11年过去了,令人遗憾的是,这部关乎国家经济和群众利益的法律的出台可能还要继续等待。没有法律的限制,没有第三方强力的监管,未来类似河南电信超额收费的事例再次上演并不是不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