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一人作弊,全班株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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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18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据《武汉晨报》报道,武汉某高校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尝试“诚信考试”,取消监考老师。可在“诚信”这块皮的背后,是严格的惩罚机制,杀手锏之一便是当发现无人监考考场中有舞弊行为时,取消该班级所有同学的成绩,对全班同学实行连带责任。
凡在应试体制下考过试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种炼狱式的折磨。重考是什么滋味?正常的反应,恐怕应该是愤怒吧!想想看,当你以开夜车的方式辛辛苦苦准备好的考试,却因为别人作了弊而被取消成绩,再重来一次,再炼一次狱,是不是有把那“肇事”的家伙海K一顿的冲动?所以,这条规定是不人道的,它只能挑起同学间的仇恨,制造纷扰,而不是学校所说的增进集体荣誉感。 每个学生都怕重考,因为怕,所以不敢去作弊,这种反应是内指的,即管束自己。但集体株连的规定,则是要求把这种怕转化为外指的,即管束别人。一个学生有理由管理另一个学生吗?谁赋予他们这种权力?无理的管理只能带来反抗与矛盾,事情一旦发展到用集体的拳头管理少数人,这恐怕一点都不好玩了。 范大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