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到位可少交物业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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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2:2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颜斐)认为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新华联锦园小区十几名业主拒交物业费。北京万方缘物业管理中心为讨物业费将业主们起诉到法院。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区法院一审判决业主应履行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交纳管理费,但可酌情少交。 业主们拒交管理费的理由显得很充分。他们在法庭上说,物业公司提供的治安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和房屋维修等多项服务存在问题,原来已经种上草的绿地被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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