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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带病”生产最高处罚2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2:25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记者 古文洪)从12月1日起,河南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生产的煤矿,在责令其停产整顿的同时,将处以50万元到200万元的罚款,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到1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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