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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的“优惠”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7:06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程丰余

  大学生服兵役享受优惠的政策已经试行了4年,在提高军队素质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各高校不断“升级”的 优惠措施,使服兵役在一些大学生眼里,带有一种功利化的意味。

  11月25日,北京科技大学2003

  年入伍的两名学生退伍归来,办理好复学手续后继续自己的学业。

  从大学生甚至社会各界精英中招募军事人才,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目前,中国征召大学生入伍也是借鉴国外做法 ,但许多制度和政策还面临着适应和调整的过程。

  优惠政策的诱惑

  武警内蒙古大兴安岭支队的腾建辉排长,顺利接到一批相对文化层次较高、身体素质过硬的兵。这是部队领导给他的 死任务。

  由于现在所用消防车和设备基本都是进口,如果文化素质不高,很难在短时间内掌握使用方法。

  随着高校扩招,适龄青年进入高等学校的比例增大,农村青年又大多外出打工。部队上普遍反映征召的兵源素质相对 较低,至今还执行着城镇户口高中毕业、农村户口初中毕业的标准。

  而直接从地方高校征召具有现代科技知识的高素质人才,改变以低学历青年为主的兵源结构,无疑是部队提高兵源素 质的一条捷径。

  2001年,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的通知》。首先在 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部分高校开展试点工作。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各地还纷纷出台了很多优待政策。

  北京科技大学是北京市第一批试点学校之一,学校专门制定了《学生入伍退伍实施细则》,并聘请法律专家拟订《学 生入伍合同书》。除了地方民政部门每年给予1万元优抚金外,已交的当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每年还给予3000元的奖 励。

  上海交通大学入伍的学生除了每年能拿到民政局17000元的优抚金、学校提供的5000元奖励外,复学后的学 费减半收取。

  3年试点结束后,各地已经将高校征兵工作扩大到辖区内的所有高校。除了经济上的优惠,学生可以享受入伍保留学 籍的待遇;复学后根据在部队表现可以换专业,甚至专升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甚至提出荣获三等功就可以免试保研。

  华东政法学院则对入伍的学生,由教务处在该学生入伍前直接确认其本学期所修的所有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以百分制 计分的按90分确认,以五级制计分的按优秀确认。

  2002年入伍的北京某高校专科生赵婧媛坦言,退伍回来能有专升本的机会,是她报名参军的最直接原因。服役回 来后,因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她得以顺利升入本科。与她同年入伍的罗富臣则也因为有着部队的经历,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 ,后又被升级提到二等。

  学术标准的质疑

  军队系统某研究机构的一位研究员认为,中国目前实行的兵役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普遍义务兵役制,而是选征 制。每年征集入伍的新兵总数只占适龄青年的1%多一点。

  这种状况,导致了适龄青年中“少数人当兵、多数人不当兵”、“少数人当兵、少数人吃亏”的兵役负担不平衡问题 。由此,也就决定了国家和社会必然要对少数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给予一定的补偿。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中国兵役法一直保留 了对义务兵及其家属给予优待的政策。

  鼓励在校大学生报名参军,对于加快部队现代化建设、培养大学生的国防观念、提高综合素质,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 义。但大学生当兵是否应该享受额外的优惠政策,还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考试是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必要程序。在部队立功,表明政治素质和军事本领具备 一定的水平。但如果不进行研究能力考核而直接保研,无疑违背了教育的根本原则。”厦门大学某副教授对该校今年制定的学 生兵退伍后保研的措施提出保留看法。

  在国外,也存在以高等教育的特权激励入伍立功的个案。1944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军人权利法》,为退伍军 人提供免费的高等教育,甚至一些州还制定法令,赋予退伍军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的其他优先权。

  但这些“特权”都是经过议会的辩论和表决,以立法的形式最终确立的。任何大学都没有权力制定诸如“荣立三等功 者免试读研”的优惠政策,否则将违反宪法“平等保护”的原则,侵犯其他公民的受教育权。

  “高校乃至相关部门规定以荣立三等功这样一个非学术的标准,作为免试读研的条件,显然是越权且违法了。”中国 政法大学副教授王涌博士从法律的角度对鼓励学生当兵的优惠政策提出质疑。

  面对质疑,几位高校征兵工作人员都表示,不采取优惠政策,实在没有办法吸引学生参军。

  虽然学校没有具体的征兵名额,但国家已经对此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果学校的优惠条件跟不上,没有学生应征 ,等于一年的国防教育工作都白做了,在以后的评比中会吃亏,这也是学校的顾虑。

  法律障碍

  虽然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18至22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但又同时注 明: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从某种意义上说,现行兵役法无形中为大学生免服兵役提供了依据。于是,大学 生当兵注定成为公众的焦点。

  对于大学生来说,军旅生涯不但可以磨炼意志和增强体魄,也有利于提高社会适应力。大学生中,除了少数人有留在 部队的机会,大部分人还要回归社会。他们的自控能力、组织纪律性都会很强,政治上更成熟,就业市场上的

竞争力也会更强 。但目前给予大学生兵的优待,对他们的成长并无好处。

  新兵连里代表新兵发言表态,出墙报,写文章,结束新兵训练后被分到武警广东边防总队机关,担任全国边防杯篮球 赛解说员,参与缉毒,押解犯人……赵婧媛不否认,获得这些机会,与自己的大学生身份有很大关系。

  在他们的战友中,相当一部分是当年的高考落榜生。如果是从较为落后的农村参军,基层政府拿不出优抚金,往往只 能在年底送给家属一幅年画或者一包糖,外加一张“军属光荣”的大红纸帖。“这种悬殊的差别,无疑会在士兵中形成强烈的 心理落差,反而不利于部队建设。”厦门大学的这位副教授呼吁不要对学生兵过于厚爱。

  日前,广州市警备区宣布,往年对大学生兵执行的部分优惠政策,如,学生复学后学费原由市、区政府和学校各承担 1/3,从今年起不再延续执行。

  征兵办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广州大学生应征的热情比较高,名额又有限,属于僧多粥少。而且广东省的 优抚金相对较高,进藏兵两年能拿8到15万元,再单独针对学生兵执行优惠政策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目前,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正在组织人员修改兵役法。如果能在相关条款上用词灵活些,比如把“缓征”改为“可以 征集”,把大学生也列为义务兵的应征对象,必须跟同龄人一样尽义务,就可以解决大学生免于当兵的法条障碍。

  在兵役法修改之前,这位研究员认为,鼓励大学生当兵,除了从复学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外,国家和军队还应更多地关 注大学生入伍后的培养与使用问题。尤其是从如何为大学生当兵提供拴心留人、建功立业和发挥其优势、专长的环境和条件等 方面,来考虑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如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除了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 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外,还可适当提高大学生当兵的津贴标准和福利待遇,从经济 利益方面吸引大学生当兵乃至在部队长期服役,以使大学生当兵这一政策能够保持应有的活力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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