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监督当有法律“护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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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26 新世纪周刊 | |||||||||
日前,《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公正而具有责任感的媒体已经被公认为现 代社会中公正与道义的最后守护者,正是在媒体对事实的追问与真相的去伪露真过程中,假恶丑被曝光,社会正义和百姓权益 得到了维护。媒体监督既然是有利大众,关乎公益之事,就不应让其受到重重阻碍,更应力求避免媒体从业者们身临险境。因 此,赋予媒体以监督的权力,让它们在追问真相的过程中得到法律支持与切实保护,就显得极为必要。南京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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