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积极为妇女维权的郭建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7:57 南风窗 | |||||||||
颁奖辞: 她创建了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和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她免费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在公益律师的路上,心怀理想10年走来,她和她的团体一步步推动和完善着中国妇女权益的保障。
10年前,表面看是机缘巧合,实质是郭建梅骨子里的性情带来的必然:她辞去令人艳羡的公职,创建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和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免费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捐助。 在西方,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发展了100多年,在中国,1994年政府部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2003年颁布法律援助条例。郭建梅这样的民间公益律师,虽说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但是并没有任何政策保障她们的生活。很多人认为他们都是“接不到案子的律师”。 做妇女法律援助,主要面对的是形形色色苦难的女人,郭建梅说她们这些公益律师每天接触大量社会的阴暗面、承载人心负面信息的倾倒。多数求援者都处于社会底层,上访和不幸让她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满身伤病,散发恶臭。郭建梅说,做这些人的代理律师时,她们会一同遭受白眼。 偏见不仅来自大众,甚至来自法官。曾经,有法官冷冷地问郭建梅,你怎么代理这样的案子,你是律师吗?甚至因为原告和被告悬殊的社会地位,有的法官根本没有履行基本的法律程序。遭遇太多不公平的待遇,郭建梅一次走出法庭时,眼泪便再也无法忍住,而她代理的那个农村妇女,则嚎啕大哭。 经过摸索,郭建梅和她的团队确定了自己的方向。如果总是代理个案,“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个钉”,她们开始选择接有代表性和普遍意义的案子,希望通过案子推动立法,惠及更大的人群。 她们打《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通过后的京城第一起性骚扰案,推动社会和公众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认识。她们打劳动争议纠纷案,倡导男女平等就业权。 2005年初,郭建梅接下了安徽桐城外嫁女土地权益诉讼,希望推动从司法途径解决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8月22日,法院判定村委会关于剥夺出嫁女分配权的相关条款无效,村民组应该支付5名出嫁女的土地补偿款。 但一审的胜诉并没有带给5名妇女当事人多少喜悦,她们迎来的是村民甚至家族内的辱骂。然而这一判决,毕竟使农村妇女土地权问题第一次被彰显出来。事实上,类似的问题已相当严重,据统计,失地农民中妇女占七成,43%的妇女婚后就失去了土地。 现在,郭建梅已经着手对云南、浙江、湖南、河北等地的失地农村妇女展开调查。 “一个人为自己的信念活着是很幸福的。将来的法制史,真的有我们的几块砖呢!”郭建梅笑得灿烂。 (杨 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