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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眼球事件曝出医商合作监管软弱无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8:15 法制日报

  导读

  10名患者在安徽省宿州市市立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后,出现感染,其中9名患者单眼眼球被摘除。如果不是受害患者无奈向媒体举报,人们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在一家正规医院的手术室内,是由一家公司在给患者组织手术。医院内感染管理混乱,手术过程中的相关设备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

  12月25日,安徽省卫生厅把这一事件定性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并作出处理决定:撤销该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吊销事故主刀医生的执业证书。

  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事件背后的医商合作潜规则如不打破,监管体制漏洞再不补上,类似的事件也许还会发生。

  视点调查

  本网宿州12月27日电 本网记者 李光明 本网通讯员 武静 张坤

  12月27日,在曝出“眼球事件”的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眼球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它实际上暴露出医院和药械厂商之间合作的“潜规则”。

  事件回放9名患者眼球无辜被摘

  宿州市桃沟乡已经八十多岁的宋巨玲老人是“眼球事件”的受害患者之一。

  几个儿子家庭条件都不好,老人家自己还种了两亩地以补贴家用。由于两个眼睛都患有白内障且日益恶化,老人的视力越来越差。为了不影响下地干活,老人咬咬牙卖掉2000斤小麦、500斤黄豆,还借了一千多元钱才凑足2800元手术费到宿州市立医院做手术。可让她不堪回首的是,眼睛没治好不说,还被摘掉了一个眼球。

  与宋巨玲老人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8个人。

  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当晚一名患者出现眼痛。至12日上午,10名患者相继出现眼部肿疼、流脓等症状。12日下午,宿州市立医院派出车辆和医护人员,将10名患者紧急送往上海一家医院治疗。13日,根据病情,上海这家医院对其中8名患者进行了患侧眼球摘除手术。17日上午,又对第9名患者实施了同样的手术。

  事故原因商家无资质却组织实施手术

  据宿州市卫生局初步调查,实施手术的大夫并非宿州市立医院的医生,而是一位外地医院的医生。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这家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

  据记者了解,12月11日进行的10例手术,每例手术费为2800元左右。而且在“眼球事件”事发以前,宿州市立医院和该公司先后组织实施相似手术有二百多起。

  根据卫生部的调查,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根本不具备医疗服务资质。宿州市立医院院内感染管理混乱,手术过程中的相关设备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手术出现重大感染,9名患者眼球被摘除。

  安徽省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组织实施医疗手术,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卫生厅把这一事件定性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

性感染事件”。

  形同虚设监管体系没起到应有作用

  如果不是受害患者无奈向媒体举报,人们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在一家正规医院的手术室内,是由一家公司在给患者组织手术。

  事件被揭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一家著名的门户网站上,有近半数的网友认为“眼球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医院崇尚拜金主义造成的,还有三成的网友认为主要原因是当地卫生部门监管不力。

  宿州市立医院副院长施进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邀请外医院医生来本院进行手术,需经过以下程序:医院所在科室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批准并报分管副院长签字,医务科向对方医院医务科发出邀请,对方医院同意并指定医生前来进行手术。而12月11日的10例白内障手术,没有经过以上所有程序,医院医务科事后才知道有外院医生到本院进行了手术。

  一位医疗系统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从监管层面来看,现有机制是“头痛医脚”。若把卫生行政部门看成“老子”,则“老子”怀里搂抱着医院这一“亲生儿子”;若把医院看成是“老娘”,那么,她肚子里怀着纪检监察的“胎儿”,一根“脐带”牢牢牵着双方的利益。这样的监管怎么能起到作用?

  心照不宣医商合作潜规则令人心惊

  宿州市立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对记者说,宿州市立医院与企业之间的这种违规合作,其实是上上下下心知肚明,只不过心照不宣罢了。

  “如果不对现有的

医疗体制弊端动真格的,类似‘眼球事件’的事情还会发生!”这位医生说。他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据他介绍,事实上这一极端事例是对当前一些医院和药械厂商长期形成的利益链条的集中反应。长期以来,医院和药械厂商之间有一个“潜规则”:医院为了开发新业务,在没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和药械厂商合作的办法,就是由药械厂商免费提供设备和技术,在一定的时间内由此业务的收益收回投入。

  据他讲,这么做的并非宿州市立医院一家。近年来,国内许多医院引入了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的制度。一些医院干脆违反有关法规,将科室出租承包出去。疏于监管的承包出租科室成为医疗事故的温床。在这种违规违法的“合作”和“出租”中,医院对患者的责任和义务、患者的权益和安危,都一并被医院“出租”出去。这就是为什么医疗收费总是居高不下以及医疗事故频出的原因。

  医疗卫生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领域,一般老百姓所能掌握的医药卫生知识非常有限。患者只能委托医生作为他的代理人,代替他选择治疗方案和药品并作出相关的诊疗决定。即便患者有心想弄明白怎么回事,但性命掌握在医生手中,也不得不掂量掂量后果。采访中,一些医生认为,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客观上也促成了“眼球事件”的发生。

  严肃处理反思监管体制急需亡羊补牢

  12月25日,安徽省对宿州“眼球事件”作出初步处理。

  安徽省卫生厅认为,宿州市卫生局在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自查自纠不认真,疏于监管,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生的此次严重医源性感染事件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为此,卫生厅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70元,罚款3万元。安徽省卫生厅还建议宿州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12月21日,安徽省卫生厅决定撤销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12月21日,上海市卫生局依据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吊销事故主刀医师徐庆的医师执业证书。

  安徽省社科院的一位资深研究员认为,一些医院在改革进程中,逐渐背离了公益性质,把商品市场中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奉为圭臬。宿州市这起典型的“医疗市场化”交易,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最基本的宗旨,是广大患者所不能容忍的。

  “重典才能治乱。”一位法律界人士对此直言不讳。他认为,必须切实加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这种监管是全方位的,包括改进价格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整顿医疗价格秩序;推行价格和收费公开,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等等,建立政府、行业、群众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监督医院提高服务质量。

  编辑手记

  “眼球事件”绝不是一件孤立之事。各地接连发生的诸多医疗事故中,都闪烁着夺去9位患者眼球那把刀的寒光。这把唯利是图之刀正在把公立医院社会公益事业的本来职责一点一点削去。如果一味姑息迁就,搭上的可能就不只是患者的眼球,而是患者的性命了。

  这一事件再次对现行医疗管理体制敲响了警钟。各地医疗卫生部门要以此为戒,彻底查一查还有多少这样的“利”刀在挥舞,彻底摒弃医院“利”字当头的管理理念,从源头上刹住医疗界的拜金主义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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