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环保要有出路应离开狭隘人类中心主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4:43 新京报 | |
1月2日,《新京报》刊载李隼博士《离开人类中心主义环保有没有出路》一文,本意是要批评北鸣先生的《动物权与人权相互促进》中的观点。然而,读罢李文,却感到作者的立场飘忽不定。 以雷根为代表的动物权利论的一个核心论点就是尊重动物。所谓尊重某人或某物,就是把某人或某物当做具有自身内在价值的存在物来对待,而不仅仅是当做实现我们的目的 “环境伦理或生态伦理归根结底是一种代际伦理。”李文对环境伦理的这种理解过于狭隘。实际上,环境伦理要调整的是三对关系,即当代人之间的关系(代内伦理)、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代际伦理)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种际伦理,即人与其他物种之间的伦理)。对这三对伦理关系的调整,需要遵循不同的伦理原则。例如,代内环境伦理遵循的是环境正义的原则,代际环境伦理遵循的是代际平等的原则,而种际环境伦理遵循的是尊重自然的原则。因此,把环境伦理仅仅归结为代际伦理是不恰当的。 李文未对人类中心主义作任何具体的分析和限定,就把它当做环境保护运动的旗帜,这也是误导人的。人类中心主义有其独特的语境,且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 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人类中心主义认为,植物的存在是为了动物,动物的存在是为了人;由于自然不可能毫无目的地创造任何事物,因此,大自然中的所有存在物都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以笛卡尔为代表的二元论式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类实体:心灵和物质。作为平行的实体,它们互不依赖、互不派生、互不决定。因此,不仅人与其余自然物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存在物,而且人自身也是一个由物质(肉体)和心灵(精神和心理)构成的二元结构。作为缺乏心灵的存在物,动物只是一架机器,没有感觉,也感觉不到痛苦;动物在遭到伤害时所发出的惨叫声,只是人碰到动物身上的弹簧片时发出的声音。 事实上,只有抛弃这类粗陋的人类中心主义,我们的环保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现代环境保护运动有两个重要的历史遗产,一是始于18世纪的反对虐待动物的动物保护运动,一是19世纪末期始于国外的资源保护运动。在其初期,这两个运动都只是少数“理想主义的志愿者们的孤军奋战”,但今天,它们的精神遗产已经被大多数人接受。如果我们仅仅因为一种理念在其发展初期尚不能为大多数人接受,就视之为“异端”,那么现代文明的许多成就在其襁褓期就夭折了。 我们的环保理念应当具有历史眼光、全球意识和前瞻性,应当具有足够大的包容力,而不能画地为牢,把那些信奉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的人士和NGO排斥在环境保护运动的大门之外。只有超越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用一种能够同时包容和接纳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合理形态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与理性的环保理念来指导我们的环保实践,我们的环保事业才能蓬勃发展。 □陆松(北京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