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离婚公司因何“门庭若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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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18 三秦都市报 | |||||||||
□司马童 “这下我才真正感觉到大连需要婚姻咨询的人原来有这么多。”维情公司总经理王忠有些意想不到地说。日前,被称作大连首家“离婚公司”的维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一个简短的仪式后正式开门纳客。而在此之前,电话预约和主动登门拜访这家“离婚公司”的客人已经络绎不绝。媒体报道干脆用了《大连首家离婚公司门庭若市》作为标题。(1月9日《珠江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从这个意义上说,离婚与结婚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有人能搞婚庆公司,就应当理解“离婚公司”的出现。事实上,在大连之前,目前国内如深圳、上海等地,早已开办了类似的“离婚公司”。单是在“维情”的统一旗号之下,“现在维情集团已经在全国28个城市筹备建立公司,提供婚姻分析办理离婚业务。”在商言商,“离婚公司”的经营者自然也不必讳言对利益的追求。这就提醒我们,“离婚公司”或许是现实社会的需求之一,但也要防止某些群体有意无意,把“离婚公司门庭若市”当作美化其所有经营手段的依据。 之所以提出要防止“美化造势”,这与国人普遍存在的“劝合不劝离”观念大有关系。而“离婚公司”尽管往往都声明自己的本意不在于促离,但有一点不得不承认,处理离婚业务才是油水最大的买卖。以大连的这家“离婚公司”为例,他们的收费标准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婚姻质量分析收费每小时20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咨询每小时最高800元,而调查、取证工作则高达每个工作日3000元。”在利益指挥棒的驱使下,再怎么动听的自圆其说,也无法消除地球人都会想到的一种疑惑:“离婚公司”真的能负责认真地在区分“无性、无爱和无益”的前提下,专心致志地“因人而谈”,却不会拐弯抹角地将客户引向“离婚是最好选择”的道上去么? “离婚公司”开张之日门庭若市,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毕竟“物以稀为贵”,由于同业竞争的缺乏,自然而然产生“漏斗效应”;二也有可能掺入了商家制造轰动的宣传成分。不难想象,比较起结婚登记门庭若市的可视性,因咨询离婚业务的客户对隐私信息的保密要求,“离婚公司”的门庭若市,更多的还是靠经营者用嘴巴来说,却很难以真实场景来作证明的。所以,看到“门庭若市”,就想到“生意兴隆”,再联想“完全可靠”,似乎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否则,恐怕会让那些潜在的客户自己误导了自己的。 “离婚公司”能不能赢得信任、创出牌子,显然也难以凭一时的“门庭若市”来作出回答。故而不管是真是假,相信绝大多数客户最终也会通过“口碑指数”,只选对的,不选贵的。而以为有了“离婚公司”,人们的婚姻感情一旦有了“头疼脑热”,便铁定急急去寻求“离婚公司”的援助,则更是一种天真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