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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先救治后结算 明确目标和不明确路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21 潇湘晨报

  卫生部部长高强近日指出,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据1月7日《潇湘晨报》)

  按高强部长的说法,用于救治危重病人的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医院的医疗救助基金;民政部门救助经费;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
细一思量,看似丰富的资金渠道其实都存在僧多粥少的问题:医疗救助基金主要来源于特需医疗服务,而特需医疗服务恰恰又是卫生部限制的;民政部门专门用于医疗救助的微乎其微;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对大病重病力所不逮;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社会捐助资金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由此可见,在肯定先救治后结算这种思路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施这一思路的经费保障。危重病人的救治不是单一的问题。对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必定依托于

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整体制度优化的条件下,方能使危重病人的生命权最大限度地得以保障。因此,要保障危重病人先救治后结算目标的实现,依然无法回避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政府投入问题。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在191个成员国中居倒数第4位。2003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17%,而在欧洲发达国家负担80%-90%卫生总费用,甚至非洲最穷的国家都比中国的人均卫生支出高出一倍。因此,要减轻危重病人的医疗费用,政府必须要有财政投入比例的合理上升。医院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政府呢?

  第二,以药养医的体制问题。“看病难、看病贵”,要害在于“医药合谋”的体制。医药代表向医院和医生支付高额回扣,医院“开大处方”、靠向患者出售药品特别是贵重药品牟利等问题就普遍发生。这种畸形灰色利益格局不改变,患者永远是冤大头。别说危重病,就是一般的小毛病也不敢上医院,甚至小毛病也会拖成危重病。

  第三,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1982年以后,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开始转向城市。在1982-2001年间,我国城镇医院床位从83.2万张增加到195.9万张,涨幅为135.3%,而农村医院床位不但没有增加反倒从122.1万张下降到101.7万张,降幅为16.7%。这种变化明显反映出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存在严重的结构失衡和分布不公的问题。农民在家乡看不了病,危重就往城市医院就诊,城市医院怎堪重负?

  第四,医疗机构的市场化过度和市场化不足的问题。公共服务功能和经营功能杂糅,是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公立医院应不应当追求利润率?公益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如何分开?利润率应该界定在何种合理的范围?民营医院应如何准入,如何监管?这些问题都应该有更为明确的回答。

  公民生命权的保障,首先在于看得起病,而不是等到患者进入危重状态再来考虑医疗费的来源。卫生部长关于对危重病人先救治后结算的表态令人欣慰,但前提在于履行政府义务、规范医疗行为和提高患者的支付能力。只有医疗体制改革真正到位,先救治后结算才会有可靠的路径依赖。

  □朱述古 (四川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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