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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法官档案李增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21:00 法治在线

  法治在线播出节目《法官档案李增亮》,以下为节目内容。

  [导视][三个典型的工作镜头]+[同期]李增亮:

  一件案子办的不能充分表达公正,会影响当事人对法律的感情。

  法官李增亮被分配到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时,他是县人民法院里当时唯一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13年来,他用满腔热情,将学到的法律知识服务于故乡。

  [法官档案]

  李增亮 学历 本科

  从事法官工作13年

  荣立一等功一次 2003年全国模范法官 2005年全国先进工作者

  李法官,他现在把我欺负的,我现在想死的心都有。

  李增亮已经记不清这是他第几次来当事人王朋安家调查取证了,向王朋安这样激动的当事人,李增亮常常能够遇到,每次他都会耐心的聆听。

  原来,王朋安在修建自家院墙的时候与邻居产生了纠纷,邻居王兴广认为院墙侵占了他家的宅基地,便将院墙推到了。王鹏安几次找邻居理论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将王兴广告上法庭。

  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鹏安要想打赢官司,就要拿乡政府核发给他的土地使用证,证明他家的院墙是修建在自家的宅基地上。但是, 王鹏安告诉法官,使用证被村干部扣下了,根本不在他的手中。

  在得知王鹏安无法拿出证据的情况下,李增亮多次到村中,向村干部调查取证。

  李增亮:

  当时找到的时候,他们在到处躲避,最后的办法就是利用吃饭的时候,农村人吃饭的时候都在家里,吃饭的时候找不到,就是天亮的时候,这个时候到村里去,终于把干部找到了。

  经过李增亮反复做工作,村干部终于交出了扣押的土地使用证。证据显示,王朋安并没有占用被告的宅基地,被告王兴广应赔偿损失。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原被告双方对赔偿的数额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法庭决定对损失结果进行评估鉴定,但是,鉴定机构进村评估的费用就超过了400元。问题要如何解决才更好呢?李增亮为此专门找到被告进行协商。

  李增亮:

  他说一年才吃一二百块钱的菜。鉴定费得400块钱,鉴定一次就是一年的生活费,

  征得原被告双方的同意,李增亮在村子里请了一个有经验的工匠来进行估价确定损失,鉴定费只花了10元钱。最后,被告王兴广按照法庭判决赔偿原告378元。

  李增亮:

  符合法律的精神,估价(方)法只要认可了,就对了,通过减少诉讼成本,体现司法对人的终极关怀。

  原告:

  原告也服,被告也服。

  在鹿原法庭,李增亮工作了13年,长期高负荷的工作使他患上了非常严重的关节炎,最终导致右腿股骨头坏死。即使这样,他多次谢绝了上级为他调换工作的好意。坚持着,留在莽莽白鹿原上。13年中,李增亮共办理了500多起案件。在所办理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无一反悔。

  李增亮同志将现代司法理念与中国本土文化很好的结合,一个知识分子能作到这点不容

  易。

  [法官感言]

  我办的都是鸡毛蒜皮的案件。但是把每个案件能做好,就是展示了人生的价值。

  “每天我就让我这一个案子能够非常圆满地解决,那么我想,一个家庭和睦了,一个村庄平静了,一个地区安定了,那么这个社会就和谐了。”

  [主持人]

  在基层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本地当事人之间的小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小事变大事。山东聊城地区的女法官李昆仑,不管办什么案件她都要比别人多做那么一点点,但正是那么一点点,李昆仑经办的每一个案子都能做到公正的完结.

  [法官档案]李昆仑

  34岁 从事审判工作11年

  曾获“山东省优秀女法官”

  “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这是一次特殊的办案,为了一起案件的执行,定远法庭庭长李昆仑要做一次化妆侦察,她要调查清楚被执行人真实的财产状况。

  事情缘于一起债务纠纷,原告金某将欠钱不还的王某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调查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败诉,归还全部债务,但王某却拒绝偿还,金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法律规定,金某应当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证明,法院才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山东冠县人民法院定远寨法庭庭长 李昆仑:

  “你让她去提供这个财产(证明),作为这个当事人她是不现实的,所以说她无形中也确实给我有一定的压力。

  原告金某刚刚丧夫,生活无依无靠,看到金某的窘迫状况,李昆仑决心要帮助这对孤儿寡母。从此,李昆仑每天上下班都要绕到被执行人王某家附近转转,看看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

  李昆仑:

  “我发现被执行人的一个孩子吧,是未成年的,就是十七八岁左右,骑着一辆崭新的

摩托车,而且那个摩托车也没有牌照。”

  由于被执行人十分熟悉李昆仑,可是这件事交给别人做她又不放心,于是有了李昆仑的化装侦察。此时的她考虑的不是自身的安全,而是如何使法律和正义落到实处。

  李昆仑:

  “一旦暴露了,如果真的是他的财产,一旦转移了,可能造成这个案子永远无法执行了。”

  这样蹲守到第三天,李昆仑确定那辆摩托车的确是王某刚刚购买的,当即给予强制执行,将摩托车推回了法院。没想到,当天深夜,李昆仑家就来了个不速之客。

  李昆仑:

  “你今天不放车,那明天你这个法官就当不成,丢管免职你就等着吧。当时在家里面,我也没有客气,我说对不起,我是法官,但是法官也不是官,因为不是官,所以我不怕丢官免职,如果我这个法官,因为执行这个案子,我这个法官都做不成了,那对不起,一直到我免职以前,我肯定会把这个案子执行到底。

  李昆仑的无畏来自于对法律的执着,1995年全国法院系统扩编招考法官,李昆仑考入了冠县法院,从烟庄法庭到兰沃法庭再到定远法庭,一个比一个偏僻,一个比一个艰苦,但她在基层法庭却一呆就是11年,办理的2100多起案件,每一起都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但在她看来,这都是自己份内的事。

  冠县人民法院院长:

  “因为她是把群众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对待,你想想,有谁能把为亲人所做的事看成是多做的呢?”

  [法官感言]

  我多做的这一点点,如果能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即使多付出一些努力和艰辛,我认为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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