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煤电“拉锯”,政府何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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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6:22 山西晚报 | |||||||||
[新闻回放] 据本报昨日报道:1月10日,本是全国煤炭订货会安排的结束之日,但煤、电双方在价格上却陷入“拉锯战”———电力企业诉苦:“订货会上要订一年的口粮,一吨煤涨个10块20块的,我们谁都承受不起!”而煤炭企业则说,“现在煤矿行业安全投入不足,这个投入要从煤价提升中实现,如果煤价里包含了安全、环保成本,涨的可能要超过10元20元!”
煤电“拉锯战”陷入“胶着”状态,无论是对具体企业,还是对宏观经济发展当然都不会是什么好事。不过,在我看来,基于此前计划体制下煤电两家甚深的“积怨”,更着眼市场开放环境下价格博弈本身固有的法则,煤电双方的价格“拉锯”,未必是一件坏事。起码,这比简单催促、撮合双方签下一纸价格合同更为合理和必要。何况,通过这种“拉锯”,至少可以将长期以来在扭曲机制下形成的煤炭价格问题更充分地暴露出来,并让双方得以锻炼及学习市场环境下的价格博弈智慧和能力,其中的建设性意义自不待言。 当然,强调这种“拉锯”的合理性和建设性,不等于说就应该放任它的继续,而不对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进行反思———煤炭价格放开有年,而电力仍是国家定价,因此,在这种“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下,煤电之间的公平对等博弈如何成为可能,便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先天不平等的煤电价格“拉锯”,面对电力企业的集体傲慢和抱团“逼宫”,“抽身”电煤定价之后的政府还应该有些什么作为?是重走“苦了煤矿,肥了电厂”的老路,还是迫于电力企业的倒逼推行“煤电价格联动”,让公众最终为电力涨价“埋单”?抑或力破电力市场的垄断格局,努力营造更符合市场规律的煤电博弈环境? 此外,电煤价格长期低于市场价固然是事实,但是价格开放,是否就一定是价格大反弹?而电力企业面对“煤每吨价格涨个十块二十块”,就大喊“承受不起”,符合事实吗?有媒体报道,即便是在近年煤炭行业日子比较好过的时候,作为高危度高强度行业,煤炭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也只有1.85万元,而电力行业的平均收入要比煤炭行业高3到5倍。那么,一再抱怨煤价提升导致发电成本递升、亏损加大的电力企业,是否应该求诸企业内部,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呢? 张贵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