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诚信形象工程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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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8:06 首都之窗 | |||||||||
提案人:工商联 情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正逐步成为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性机制,而信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维系各个市场主体的重要纽带。目前
政府部门每日每时都在处理着大量事务,无论巨细都关系着方方面面的利益。任何一级政府,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位公务员,都在全社会的关注、议论、监督之下,政府个别部门或个别人的失误,都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取信于民是执政的根本。当前特别需要认真检查和反思政府在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使只是局部的、个人的、偶然的、暂时的行为,也应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予以重视。 分析: 据我市非公经济人士反映,目前,政府在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缺乏连续性。如某企业拟投资兴建一教育城,有关方案已获区政府批准并开始实施,后由于政府换届,主要领导发生变动,原方案便被推翻,企业的前期投入成为泡影。使人搞不清这属于政府行为,还是官员的个人行为; 二、承诺不兑现。如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参与扶贫工程,政府原许诺每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可解决一个当地户籍,而企业投资了1200多万元后,本应落实的户籍至今一个也没解决; 三、不执行合同规定。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许多施工队拖欠民工工资,根源在工程甲方应付资金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到位,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政府部门的工程; 四、利用权力与民争利。目前GDP仍是考核区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因此,有的地区或部门往往利用手中掌握的配置资源的权力,直接或变相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正和公平; 五、决策失误企业买单。在新一轮宏观调控中撤并了许多经济开发区,而绝大多数经济开发区都是基层政府创办的。对社会而言,任何一级政府的决策都应是国家整体利益的延续,其乱建开发区违反了北京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但受损失的不该是入区发展的企业。 这些现象的存在,尽管数量不大,比例不高,但在人民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往往政府部门费尽千辛万苦为群众做了无数件好事、实事,却抵不住几件失信于民的事件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政府诚信与执政基础的巩固息息相关。 建议: 1、大张旗鼓地开展“政府诚信工程”,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舆论宣传,使之深入人心,既能对政府部门及公务员时时、处处起到警示作用,又能唤起群众的监督意识,上下形成合力,从而有效地树立起政府的诚信形象。 2、政府部门对自身工作中的失误,要敢于公开承认错误,公开道歉,并使之形成制度,不能仅仅停留在“内部严肃处理”。应从每一件具体的事、每一位公务员着手,逐步树立自身公正、无私、坦诚的形象。 3、各级政府在任何决策之前都应该慎之又慎,一旦出现失误,除了采取措施及时补救外,还应明确谁的错误谁买单,哪级政府的错误由哪级政府买单,避免随意性和长官意识的行为出现,建立起诚信的政府形象。 4、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特别是抓一批“反面”典型,对一些失信于民的事件认真剖析,从观念、体制、政策、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等不同层面进行反思,公开讨论,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5、从完善制度建设的角度,保证政府行为的规范性、政策的连续性和规划的相对稳定性,确因客观情况变化而需要做出调整的,也应作出详尽的、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说明,取得当事人的理解,特别是对因政策变化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